严重“医闹”将追刑责
浙江省高院出台意见严厉打击“医闹”行为
2014-01-09 16:27:11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吕昂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布《关于依法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促进和谐医患关系的意见》,明确要求省内各级人民法院树立促进医患和谐的审判理念,平衡医患双方利益,严厉打击“医闹”行为,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

  意见要求,各级法院应高度重视医疗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准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尊重医疗诊治规律并准确认定医疗伤害责任,同时要加强对极端恶性事件的防范、积极构建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针对近期“伤医”事件时有发生,该意见还特别强调倡导依法理性维权,对于医疗纠纷中患方伤害医方人员、毁坏财物,严重妨害医疗秩序的行为,应依法惩处或追究刑事责任。对个别职业“医闹”和司法“黄牛”捏造、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来敲诈勒索的行为要依法严惩。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蒋卫宇表示,造成当前我国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一方面由于医院医疗行为不规范、存在过失引发患者“信任危机”,另一方面患者对医疗风险认知不足、片面理解医疗赔偿责任也导致医患双方分歧加大。由于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尚待完善,一些矛盾得不到及时解决,积聚发酵后容易引发更大冲突。
责任编辑:周利航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