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男"网上写色情小说被判刑 3天写1.4万余字
2014-02-14 10:25:16
     中国法院网讯 (李锐 孙伟博)  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小说越来越流行,网络已成为一个文学创作平台,也成为许多网友的精神寄托之地。越是这样,网络越应该带给网友积极向上的东西,而不是暴力、色情等不健康内容。为获得积分观看更多页面,河南省禹州市32岁“宅男”宋某在短短两个月内,撰写了长达7万余字的色情小说,并被多家网站和论坛转发、下载。近日,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宋某传播淫秽物品罪罪名成立,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宋某虽已结婚生子,但长期泡在家中,平常酷爱玩儿电脑,看小说,是个名符其实的“宅男”。2009年3月,他听朋友介绍,进入了一个充斥着色情电影、图片和小说的论坛。此后,浏览这个论坛成为宋某的一大爱好,令他欲罢不能。

  2013年5月,宋某在论坛上注册了一个颇有几分“文艺范儿”的昵称——“醉枕千秋梦”,获取邀请码后激活了账号。看完“新手上路”的提示后,他接连发了三个新手帖子,获取了一些免费积分。他发现,有了积分,就可以浏览更多的内容。

  一周后,经常沉浸在“品味”色情小说之中的宋某,看到论坛上发布“征文大赛”的帖子后,突然萌生原创一部色情小说的想法。

  2013年5月18日,宋某以网络上流行的仙侠小说为架构,发表了两个章节,共计7300余字,吸引了许多注册会员的浏览和跟帖,宋某则获得相应积分。随后,宋某接连发表了16章,共计7万余字。

  经公安机关鉴定,这部小说每一章节都有长时间描述男女裸体、猥亵、色情和性行为的情节。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宋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此案在庭审时,宋某对勘验结果和鉴定意见没有异议,对其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

  “纯属无聊。主要是发表帖子越多,积分就越高,等级和权限就会提升,可以浏览更多的板块,于是就有了写一部小说的想法。”庭审中,宋某说出自己撰写色情小说的动机。同时,宋某说自己的写作过程也不是很难:“我平时经常在网上看这样的小说,就模仿着网上的小说,再添加一些内容,就成了自己的作品。”

  宋某撰写一章内容短则三天,长则一周,平均每章3500字左右。其中一次,宋某在3天内连载3章,字数长达1.4万余字。

  从2013年5月18日至7月13日,近两个月内,宋某共撰写了这部色情小说的16章,计7万余字,获取积分106个,金币1902枚,金榜18个,感谢度786,共计有50618人次浏览。

  在法庭上,被告人宋某供述,他写这部小说并没有和论坛的管理员取得联系,只是在有网友跟帖时,进行回帖。网友的“鼓励”对宋某撰写淫秽小说无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证据显示,在宋某发表的每一章小说后,都有许多网友跟帖,还有网友为他提供构思。不过宋某称,他自始至终没有收到任何报酬。

  宋某还表示,他不懂法,也不知道这样写写小说就触犯了法律。他当庭保证不再犯,并请求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后,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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