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法院改作风提公信 司法为民更“真实”
2014-02-26 15:46:2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晓霞
  近年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目标,践行为民宗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2013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7112件,审理、执行结案15486件,结案率90.5%,结案标的金额8.74亿元,服判息诉率93.97%,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

  领导出庭 更现平等

  2013年,在南岸法院审理的一起王某诉南岸区公安分局行政处罚案件中,区公安局副局长受局长委托坐在了被告席上。这是南岸法院首例行政首长出庭案件,突破了行政首长出庭零纪录,终结“告官不见官”现象。

  “在行政案件审理中,形式和内容一样的重要。”南岸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唐政说,行政诉讼就是“民”告“官”的官司,在过去以往情况之下,行政机关出庭参加应诉都是指派律师或者机关受委托的其他工作人员,当事人常常见不到行政机关“一把手”,面对“大牌”的被告,群众心里产生了怨气,从而怀疑司法公正。“如果群众心里开始对司法公正产生怀疑,那么法院对行政案件的解决就显得很被动。”唐政说到这里,也是一脸的无奈。

  “程序公正才能真正实现实体公正。”唐政说道。南岸法院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着力点,以首例行政首长出庭案件为工作契机,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三个一”经验,让行政首长出庭在成为常态,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013年,该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44件,审结138件,审结率95.8%,70%以上案件经协调原告撤诉结案。

  “发一份建议书”。南岸法院立案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在确定开庭的同时,制作《建议书》,告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原被告、案由、案件受理时间、开庭时间等内容,说明案件符合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的要求,建议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同时,在向行政机关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时,将《建议书》一并送达给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政府法制办公室。通过发放《建议书》的行为,告知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依法履行出庭应诉义务,积极配合法院参加诉讼活动。

  “打一个电话”。南岸法院努力做好鼓励、督促、方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工作。除了向行政机关负责人送达副本、《建议书》等之外,分管副院长、行政审判庭庭长、承办法官都会在庭审前亲自“打个电话”与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人沟通,解释相应的法律条款以及关于加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相关规定。政府法制办公室根据法院开庭情况以及法院建议情况,及时指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请行政机关负责人配合法院工作,通过多方动员,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

  “做一次提醒”。 南岸法院将工作重点从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转移到促进负责人“出声”、“出效果”上。在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前一天,还要对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做一次提醒,即再次告知原告、案由、开庭时间、地点等内容,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安排好工作,准时出庭参加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仅让原被告当庭直面,享受同等地位,而且更有利于矛盾纠纷的解决,让原告感受法律的平等,也便于被告在工作上查漏补缺,监督行政行为更加规范。

  执行钱款 更现责任

  “王童川、何福根两位法官的惩恶扬善、张扬正气、纪律严明、作风正派、不畏艰难、技术过硬、热情耐心、爱恨分明、执政为民的精神无以言表,致以对你们表示最诚挚的谢意和十二万分的感谢!”2013年12月12日,一封致院长感谢信,承载着受害人周某的无限钦佩、感激之情,感谢南岸法院法官圆满完成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至赔偿款落实到位历时8年,其间经历3次审理、周某3次申请、承办法官无数次保全执行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维护了周某的合法权益。

  为切实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南岸法院进一步强化执行力度,通过系列“组合拳”,采取更有针对性、有效性的执行措施,力求打出声势、突出特色、确保实效。

  “我们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按照‘重维稳、促和谐、保稳定’的总体思路和‘全面摸排、集中清理、限期支付’的工作要求,制订工作方案。”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汤平说。南岸法院采取“五条措施”全面加强涉及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工作,强化“迅雷”行动。

  加强组织领导。南岸法院依照市高院的要求并结合院内实际情况,成立“迅雷”行动领导小组,形成了院长亲自抓、分管院长具体抓、执行局负责人落实到位的工作局面。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采取“定承办人、定督办人、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执行目标、包案结事了”的工作责任制,制订“迅雷”行动工作方案,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明确工作重点。南岸法院及时、认真梳理摸排未执结案件中涉及民生重点案件,特别是涉及弱势群体,易引发信访的人身伤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工伤赔偿、赡养、抚养、扶养、劳动争议等案件,以及申请执行人属老弱病残等司法救助对象的案件;重点关注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交通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涉诉涉执案件以及恶意拖欠工资、恶意规避执行、违反限高令等案件。

  穷尽执行措施。南岸法院以集中整治“规避”和“拒执”行为为突破口,充分依法运用执行强制措施,集中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规定期限内拒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依法予以罚款或司法拘留;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拟终结执行程序的案件,严格落实被执行人的房产登记、车辆登记、工商登记、银行存款等四项查询。

  发挥联动机制。南岸法院紧紧围绕党委组织领导,明确党委领导、协调具体联动措施,加强与各镇街党政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信息共享建设,逐步与金融、公安、国土、房管、工商等部门建立资源共享平台,形成联动机制。通过电子政务平台,积极与工商、税务、人社、民政、银行等多家单位建立“点对点”集中查询机制。建立执行24小时全勤值班制度,探索建立快速执行工作机制。

  开辟绿色通道。南岸法院对涉及民生的执行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对特别困难的当事人减、免收执行费。积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于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欠缺、确实无法履行义务而申请执行人又生活极其困难的,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和民政部门、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组织进行沟通和联系实施救助;对于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执行法官亲自上门送上救助款,以彰显执行工作的人性关怀,树立人民法院维护民生的良好形象。

  微博庭审 更现民心

  2013年12月3日,在南岸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了一起入室抢劫案,其官方微博@重庆南岸法院进行了现场图文播报。一个名为@涅槃的网友评论称,“将案件审判细节通过微博第一时间呈现在社会公众面前,非常给力!”

  “‘法官’不能把自己当成‘官’,如果将自己束之高阁、居庙堂之高,是做不好庙堂外的群众工作的,而只有走进群众,做好司法公开工作,才能更真实、更及时地了解群众诉求,解决问题才能事半功倍。”南岸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子伟说道。该院始终将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深度与广度,大力推进“阳光司法”,采用“文字 + 配图”的模式,推进微博庭审直播,促进审判公开、公正。一方面,加强领导,促进微博庭审图文直播工作常态化。该院党组高度重视,领导主抓、分管主责、人员到位、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为确保微博庭室图文直播的顺利进行,各个审判庭室切实整合人力资源,配足直播工作人员,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每一次庭审图文直播的播出质量。另一方面,加强与部门沟通,确保案件直播质量。微博图文直播庭审案件以刑事、民商事案件为主。对报送图文直播的案件,与审判庭做好沟通协调,慎重考虑,严格把好关口,不适宜直播的坚决不播。坚持认真审查庭审笔录,对于涉及当事人、证人个人信息的不宜公布的内容一一进行修改完善后方上传。图文直播以来,新增加粉丝数800余人,网友纷纷予以积极地回应。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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