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合伙人”假冒公务人员成“诈骗合伙人”
2014-09-29 10:34:21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邹建长)  近日,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陈鑫、庄明亮、马德财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涂厚民犯诈骗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福建省仙游县人陈鑫、庄明亮、涂厚民和河北省石家庄市人马德财四人合伙做生意亏损,经共同商议决定到福建省将乐县实施诈骗,以图快速获取生意资本。

  2014年4月21日上午,马德财佯装问路,让吴友根(1939年出生,将乐县人)带其到将乐县财政局。到财政局门口,二人“遇”到假扮财政局工作人员的庄明亮。马德财问庄明亮是否认识财政局的“李某某”,能否带其去找他,其要向他购买电子芯片。庄明亮回答“李某某”已退休在家,不便带一个陌生的外地人到其家中,但可以带吴友根去“李某某”家,再由吴友根回头来带马德财。

  庄明亮带着吴友根走到将乐县水南镇隆兴宾馆门口找到由陈鑫假扮的“李某某”的女婿。庄明亮与陈鑫联合诱骗吴友根向其介绍说买卖电子芯片利润可观。庄明亮私下又不断劝说吴友根,二人可以一起投资购买再倒卖给马德财以赚取中间差价。被害人吴友根信以为真,便同意了,二人分头去取定金。

  在吴友根到银行取钱的路上,被告人涂厚民驾车跟随,以防吴友根报警或与其他人接触。吴友根取了26000元后与庄明亮会合,把钱交给陈鑫,庄明亮又继续劝说吴友根多投资点,吴友根便把身上的2800元也拿出来。之后,陈鑫以钱不够让吴友根去借钱为由支开吴友根。得款后,陈鑫、庄明亮、马德财、涂厚民驾车逃离将乐县。

  2014年4月23日,将乐县公安局民警在三明市梅列区抓获被告人陈鑫、涂厚民,被告人涂厚民协助公安民警抓捕被告人庄明亮、马德财。案发后,被告人陈鑫、庄明亮、马德财、涂厚民分别退还吴友根违法所得4912元、6100元、3650元、14530元。

  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鑫、庄明亮、马德财、涂厚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人民币28 8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四被告人诈骗老年人的财物,具有酌情从严惩处的情节。被告人涂厚民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有立功表现;四被告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吴友根全部经济损失,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杨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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