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院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
2014-10-20 15:46:37 | 来源:中国法院网天津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张晓敏)  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深入贯彻全国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现场会精神,认真总结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全力以赴推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再上新台阶。天津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郝树龙出席会议并讲话。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法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着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大力开展执行工作标准化调研,各项执行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9月,全市法院执结各类执行案件33370件,执行结案标的额1076382.02万元,特别是 “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效果显著,得到最高法院的通报表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和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憬宏作出重要批示予以肯定。与此同时,采取多项举措妥善执结事关经济发展的重大案件,做到“案结事了,服务大局”,有力支持和保障了天津经济的健康发展。

  此次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既有关注弱势群体的涉民生类案件,又有维护天津金融秩序稳定的金融债权类案件,关系到弱势群体和金融机构的切身利益,为此,郝树龙要求,全市各级法院要从推进执行模式变革、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的高度,正确认识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加大执行措施力度,着力解决多年来困扰和制约执行工作发展困难和问题,推进专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郝树龙强调,要加强对被执行人的压力和惩戒。充分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信用惩戒作用。要依法积极采取罚款、拘留、限制出境和限制高消费等执行强制措施,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对于符合刑法规定的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行为,要积极协调公安部门,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天津高院将在执行“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的基础上,建立全市三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并将与执行流程管理制度、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执行联动机制等综合配套措施同步建设,同步推进,建成全市三级法院统一规范、统一管理的执行指挥体系,实现对执行程序各个环节、节点的精细化管理和监控,全面推广网络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通过专线、政务网等方式,与各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建立更为紧密的合作关系,实现联网查控,有效提升执行工作质量效率。
责任编辑:王小磊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