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法院利用女法官“四个善于”提高工作质效
2014-11-18 09:30:09 | 来源:中国法院网昌乐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贾立丽)  山东省昌乐县人民法院根据女法官耐心、细腻、温柔等性格特点,充分挖掘女法官的职业潜力,积极为她们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她们在解决纠纷方面的优势。去年女法官的平均调撤率达到80%,高出全院平均调撤率10个百分点。

  一是善于做案件调解工作。该院将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女法官安排在民事审判岗位,立足调解工作,准确把握当事人诉讼心态,及时感化、引导当事人消除缓解怨恨情绪,把女性特有的人文关怀充分运用到审判调解工作中,切实提高案件调解率。

  二是善于做信访疏导工作。该院在今年初人员调整中,将与群众打交道比较多的立案、信访、民事审判及人民法庭等工作岗位上适当安排增加了女法官,充分发挥她们文明接待、耐心解答和善于做教育疏导工作的优势,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取得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

  三是善于做妇女儿童工作。该院选派业务娴熟、审判经验丰富的女法官组成了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专门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及时提供法律救助和保护,并及时与学校、家庭、社会建立互动协调机制,对未成年人开展全方位帮教,有效地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四是善于做普法服务工作。该院注重组织女法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法律意识,耐心指导群众诉讼,依法解决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赡养抚养、财产继承、相邻关系等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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