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南率团成功访问韩国缅甸
2014-12-02 07:53:43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于小羽
  应韩国大法院和缅甸联邦最高法院邀请,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于11月23日至30日率中国法院代表团对韩国和缅甸进行了友好访问,并重点考察了两国法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相关情况。

  在韩国期间,张建南先后会见了韩国大法院长梁承泰、考察参观了韩国法院司法信息技术中心和司法研修院。先后与韩国大法院行政管理部部长朴炳大、首尔中央地区法院院长李圣昊和韩国司法研修院、韩国法院司法信息技术中心等机构进行了工作会谈。

  在会见梁承泰院长时,张建南对韩方的盛情邀请和热情接待表示感谢。他说,中韩两国司法交流源远流长,特别是梁承泰院长去年访华与周强院长进行了富有成效的会谈,两国司法领域的友好合作关系得到进一步发展。梁承泰院长对中国代表团一行访问韩国表示热烈欢迎。他说,中韩两国司法交流非常频繁,近年来一直交往不断。去年5月我本人也率团访华,有幸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见面,对中国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有所了解。韩国司法界也非常重视和关注法官的伦理道德问题,希望共同分享有益经验,以进一步加强中韩两国法院间的交流与合作。

  访问缅甸期间,张建南先后会见了缅甸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吞吞乌、缅甸联邦总检察长吞辛、仰光高等法院院长和曼德勒高等法院院长,在联邦最高法院进行了工作会谈,参观访问了内比都地区法院,同时旁听了案件审理。

  在会见吞吞乌首席大法官时,张建南说,中缅两国有着深厚的传统友谊,兄弟情谊深厚。

  自1950年建交以来,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指导下,两国睦邻友好合作在各个领域都取得了丰硕成果,希望通过此访进一步加强中缅两国司法界的交往与合作。吞吞乌首席大法官对张建南率领中国法官代表团访缅表示热烈欢迎,并愉快地回顾了中缅两国司法领域在东盟框架下的友好交往关系。他说,今年9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南宁举办了“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通过了《南宁声明》,这对加强中国与东盟各国司法领域的务实合作意义重大。希望进一步加强中缅两国法院间的交流与合作。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常松,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缪蒂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闫汾新随团访问。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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