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镇四项制度“备课”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2015-04-14 15:17: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辽宁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刘梦思)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推进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切实贯彻新《民诉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辽宁省锦州北镇市人民法院快速反应、抓紧落实,秉着方便当事人诉讼、方便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的原则,按照上级法院具体要求安排相关业务部门专门制定了《北镇市人民法院人民法庭 巡回审判点工作规则》、《北镇市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办理执行案件暂行规定》、《北镇市人民法院恢复执行案件立案审查办法》、《北镇市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 适用简式裁判文书的相关规定》四项配套规章制度,着力加强法院制度建设,让制度管住权力出口,确保法院权力正确行使,让权力保障群众利益,以人民群众满意 度为标准,扎实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2015年4月9日,北镇法院召开全体审委会委员会议,对上述四项规章制度进行讨论,与会审委会委员广泛发表了意见,对其中存在的异议,包括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的设立及联络员的设置、人民法庭办理执行案件的时限及类型、恢复执行审查工作对原承办人的监督及执行工作与立案工作的衔接、适用简式裁判文书的统一格式和考核评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并最终达成一致,决定通过并在院内试运行这四项规章制度。同时,要求分管领导及各相关部门对在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信息,及时修正补充,让《北镇市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工作规则》、《北镇市人民法院人民法庭执行工作暂行规定》、《北镇市人民法院恢复执行案件立案审 查办法》、《北镇市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适用简式裁判文书的相关规定》与之前制定的《专业法官会议议事规则》、《审委会讨论案件的程序和范围》、《人民 陪审员管理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执行类异议审查案件移送办法》共同发力,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方便诉讼,接受人民群众检验,接受司法改革考验,为北镇法 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保驾护航,为维护辖区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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