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开军:努力做一个爱学习勇担当的法治工作者
2015-09-17 16:11:18 | 来源:青海法院 | 作者:马德明
  9月15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个专题第一次学习研讨会。研讨紧紧围绕“用权为民,守护好司法公正”主题进行。会上首先学习了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个专题学习研讨的通知》,特别是对省委书记骆惠宁“既要解决‘乱用权’问题,更要解决‘不作为’问题”的重要批示进行了讨论。大家认为,法院落实好骆惠宁重要批示的具体体现就是要做到“用权为民,守护好司法公正”。随后,2名院级领导和6名正处级领导干部做了交流发言。

  大家发言结束后,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同志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8名同志的交流发言:一是能够端正态度。每名同志都能以严肃的态度对待“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态度决定一切,有了严肃的态度,才能把不严不实问题找准、查实、摆具体,才能切实加以改进。二是能够联系实际。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按照骆惠宁“既要解决‘乱用权’问题,更要解决‘不作为’问题”的要求,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三是能够对号入座。能够对照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来衡量自己,紧密结合“用权为民,守护好司法公正”这个主题,以“严以用权”为尺,衡平求正。四是能够决心改正。查摆问题是关键,改正问题促进工作是目的,是核心要求。每名同志能够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切实查摆问题剖析原因,都有决心有信心改正不足,使“三严三实”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对于如何做到“严以用权”,董开军强调:做到严以用权,必须保持清醒头脑。每名党员领导干部要直面问题,从严要求,勇于改正,要做到严以律己,实实在在。要切实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镜,深入进行自省自查,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守底线。做到严以用权,必须讲求政治规矩。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讲话精神,正确处理好全局与局部、公与私、自己与他人三种关系。做到严以用权,必须提升工作能力。能力的提升途径,一靠学习,学习的关键在坚持。二靠实践,实践的关键在担当。每名同志都有责任义务不断提升能力素质,以较强的能力素质全力抓好执法办案,努力做一个爱学习、勇担当的法治工作者,为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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