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江汉法院立案登记改革催生诉讼服务转型
2015-10-13 07:45:31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六版 | 作者:程勇 蔡蕾 王道玮 成艳秦
  近年来,从立案信访大厅到诉讼事务中心,再到诉讼服务中心,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一楼“门面”的每一次“改版”,都折射出诉讼服务理念和实践的飞跃。2015年5月,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再次引领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现新的转型。

  变要求为需求:把服务做细

  “以前是我问法官打官司有什么要求,现在是法官问我来法院有什么需求!”不少到法院来办事的群众都不由得发出这样的感慨。

  在江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最先迎接了立案登记制“冲击波”:首先是咨询接待的工作量骤增,除了常规纠纷案件,也有不少人是抱着体验一把的好奇心理,提出一些“另类”的诉讼请求;其次是群众关注的眼界更高,一般人的理解往往是“不就登个记吗,分分钟的事”。

  一边是工作量加大,另一边是群众需求日益多元化,面对立案登记制带来的双重夹击,江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却秩序井然,应对从容,这要归功于该院几年来逐步形成的以需求为导向的诉讼服务理念和集约式办理的工作思路。

  2014年,该院就将诉讼事务中心更名为诉讼服务中心,由分管立案工作的院领导担任主任,由立案庭庭长担任副主任。针对以往当事人反映较多的法官难找、往返奔波等问题,诉讼服务中心着眼于拓展服务领域、整合服务功能,逐步建成了集91项具体服务内容为一体的“四组四室两岗一站”诉讼服务平台。四组,即:诉前调解组、立案登记组、小额速裁组和事务办理组,共同构成了与立案、审判等案件办理环节紧密相关的服务职能;四室,即:信息服务室、收费退费室、监察接待室、信访接待室,主要解决群众所需的案件查询、诉讼费退缴、纪律作风巡查纠察和信访投诉等需求;两岗,即:青年志愿者诉讼引导岗、值班庭长岗,前者为群众提供基础的咨询、引导服务,后者则现场协调处理诉讼服务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和突发事件,接受和办理群众对窗口服务的意见、建议;一站,即:法律援助站,与司法行政机关对接,引入律师法律援助服务,就地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4421”诉讼服务平台通过“一站式”集成办理诉讼事务,有效提升了服务对象的用户体验。

  变单一为多维:探索“立案登记+”

  今年5月4日,立案登记制实施首个工作日,江汉法院共接待立案咨询110余人次,当场登记立案38件。“你们院诉讼服务中心总共有几个人?怎么可能做得了那么多事?做得好吗?”一位专程前来办理立案手续的律师一边递交起诉材料,一边抬头飞快地扫视了诉讼服务大厅的8个服务窗口,不禁发出一连串问号。诉讼服务中心总共19人,窗口工作人员通常保持在15人左右,而涉及的服务项目多达90余项,几乎涵盖了当事人可能遇到的方方面面的问题,这个十几人的团队如何能运作如此庞大的系统?

  答案就是后台团队的协作和数个工作机制之间的紧密衔接。为保证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江汉法院不仅在完善诉讼服务大厅硬件设施上下工夫,更是积极探索诉讼服务新途径,创造性提出了“立案登记+”工作模式,以立案登记为诉讼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的龙头,通过及时办理、诉前调解、小额速裁、预约接访等工作机制,不断拓宽诉讼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正是基于各个层面的密切协作,不同岗位之间的无缝对接,才在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同时,使服务流程更加便捷、高效。

  为了全面规范立案登记、信息录入、分案移送等事务流程,避免因流转环节较多造成效率低下,该院健全《事务办理流程规范》,明确各类诉讼事务对外办理的时限要求,厘清内部流转程序,统一纳入流程系统,一律登记编号,过程网上留痕,实现当场接受、当场办理、一次办结。自中心成立以来,仅咨询答疑窗口就办理了法官约见6000余人次,咨询答疑7600余人次。

  实行立案登记制首月,江汉法院共登记立案965件,其中,民商事案件环比增加35.6%,执行案件环比增加21.6%,行政案件环比增加111%。诉讼服务中心及时拓展诉前调解职能,集约办理小额速裁案件,积极应对案件数量激增给审判庭带来的潜在压力。该院聘请13名有调解经验的社区群干、专业特长人士和公益律师等,与调解法官分别组成医患纠纷调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交通事故纠纷调解等5个专业调解团队,有针对性地参与诉前纠纷协调,并同步开展涉案当事人身份的核实、送达地址确认等诉前准备工作,确保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能够顺利进行。小额诉讼案件则推行简便送达、简化庭审、简化文书样式的“三简”办案方式,既为当事人提供简单案件快速处理通道,又优化了法院审判资源配置,有利于简案快办和难案精办。今年5月,该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中,诉前调解团队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快捷方式联系当事人,确认被告方送达地址267案,诉前调解结案11件;今年办理的民事小额诉讼、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5天。

  变线下为线上:指尖上的法院

  “像我们这样的大企业,经常需要应付形形色色的侵权行为,已经习惯天南海北、风尘仆仆地到处奔波了。没想到,这次不用出差就解决了!你们的办案效率真是出人意料!”今年4月,白云边、泸州老窖和茅台等知名酒企代表向江汉法院赠送牌匾和感谢信,盛赞该院通过审理一系列商标侵权案件,为“保护食品安全、建设诚信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

  近年来,江汉法院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借助科技手段创新司法管理举措,不断拓展司法公开新途径,诉讼服务水平取得突破性进展。自2010年起,该院将数字法庭、审委会管理、诉讼卷宗同步采集、历史档案信息查询、电子签名签章、在办案件查询、裁判文书纠错、政务管理等网络系统与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并连,形成“集成共享、互为补充”的大数据管理平台,诉讼服务窗口实现信息共享和流程管理“一站式”办理。信息化建设的重点由内部流程监管拓展到外部司法公开,诉讼服务手段也随之由线下人工服务为主转变为线上网络服务为主,大数据管理的蓝图徐徐展开。

  2014年,当事人“案件信息短信提示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将短信提示服务功能与审判流程系统对接,根据审判节点,案件信息短信提示系统即自动向当事人实时推送涉及程序转换、开庭公告、执行查控等20多项重点流程节点信息。同时,所有流程信息还同步传输到全市法院司法公开网,当事人、代理律师在任意互联网终端输入查询码,都可以获得案件流程信息。

  除了核心的审判流程管理系统,该院借助配套建设的电子印章、数字法庭、数字审委会、电子卷宗等辅助信息系统,在诉讼服务中发挥提速增效、实时监督、责任反查的作用。

  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在办案件同步查询系统”自助完成案件流程信息、庭审视频、庭审笔录、执行强制措施等查询事项。诉讼服务中心的窗口可以通过电子签章、电子印章系统实现在线签批和盖印。政治处、监察室、审管办等管理部门也可以在线进行庭审、裁判文书、司法礼仪、信息录入等巡查检查。许多原来需要往返奔波才能办理的事,现在只要“动动手”就可以了。

  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中,该院充分运用多个网络管理系统联通共享的信息成果,利用微博、微信、手机报等互联网技术手段,向社会各界公开发布法院动态、裁判文书、典型案例等信息,并运用互联网平台进行网络庭审直播,着力将新媒体平台打造成司法公开和司法服务新的前沿阵地,司法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2014年6月10日,“武汉江汉法院”通过微信认证,成为武汉市首家开通微信订阅号的基层法院,目前已具备路线导航、案件查询、执行公开等功能。
责任编辑:杨青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