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妻子有外遇 非法拘禁他人并殴打获刑
2015-10-16 14:57:28 | 来源:陕西法院 | 作者:闫劼
  怀疑妻子有外遇,丈夫纠集四人对男方进行非法拘禁,并实施殴打。10月15日,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案件,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赵海军、王林林、谢勇亮、赵立银、高爱军8至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2015年4月7日,因怀疑妻子与刘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赵海军便指使王林林、谢勇亮前去延安寻找妻子和刘某,并提供费用1000元。当天中午,王、谢二人赶到延安,王通过电话向刘某谎称让其给找个临时工作,欲与其见面。4月9日,得知已和妻子与刘某取得联系,赵海军又联系上赵立银和高爱军两人,和其说明准备强行将妻子和刘某拘禁回老家,赵立银和高爱军均表示同意。之后,赵海军雇了一辆面包车,和他们一同前往延安。等王林林将赵海军妻子和刘某骗出来后,赵海军等人先将赵海军的妻子强行拉上车,然后又强行拉刘某上车。刘某反抗时,遭到赵海军、赵立银殴打,迫使其上车。赵海军等人将刘某摁倒在车内,用拳头对其进行殴打,使刘某当场受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海军因与妻子发生感情纠纷,指使被告人王林林、谢勇亮、赵立银、高爱军对被害人进行非法拘禁,并实施殴打行为,致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根据五人在进行非法拘禁过程中所起主次作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赵海军、王林林、谢勇亮有期徒刑8个月,被告人赵立银有期徒刑7个月,被告人高爱军有期徒刑6个月。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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