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光辉历程 弘扬光荣传统
福建高院召开福建法院建院65周年座谈会
2015-10-19 15:43: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法院 | 作者:何晓慧
  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福州召开纪念福建法院建院65周年座谈会。福建高院领导班子成员、离退休老同志、庭室负责人、青年干警以及工青妇代表集聚一堂,共同回顾福建法院发展进步的光辉历程,传承弘扬人民司法事业的光荣传统,奋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出席会议并讲话。福建高院原院长方忠炳、陈旭等老同志参加座谈会。

  1950年10月9日,福建省人民法院正式成立,1955年2月正式改设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1951年至1954年,各县、市人民法院相继设立。65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850余万件,其中2005年以来审结各类案件454余万件。

  马新岚在讲话中回顾总结了福建法院建院65年来的发展历程、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她指出,65年来,全省法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确保法院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发展;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护人民权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始终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大力加强人民法院自身建设,不断实现新发展新进步,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进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全省法院各项事业取得了巨大的历史性进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法院牢牢抓住人民法院工作的重大发展机遇,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保障服务福建改革发展大局,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法院工作创新,坚持从严治院、打造过硬队伍,开辟了全省法院工作新境界。

  马新岚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省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司法工作目标主线,依法忠实履职,加强执法办案,深化司法改革,打造过硬队伍,奋力谱写福建发展进步的历史新篇章,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法治中国、法治福建和新福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前,与会代表参观了福建法院建院65周年书画摄影作品展。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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