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稼立当选广东高院院长
2016-01-31 10:10:29 | 来源:人民法院报一版 | 作者:罗海
  1月30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选举龚稼立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龚稼立简历

  龚稼立,男,汉族,1960年8月生,安徽巢湖人,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

  1980年至1984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1984年至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干部(其间:1984年10月至1985年10月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锻炼);1985年至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人民司法》编辑部科员;1988年至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出版社助理编辑、期刊编辑室副主任、期刊编辑室主任(其间:1993年10月至1994年1月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学习);1996年至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宣传处处长,新闻处处长,副巡视员、新闻处处长;2002年至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副总编辑、审判员;2005年至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部部长(副局级)(2002年3月至2006年1月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2007年至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报社总编辑;2008年至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正局级。其间:2010年3月至2010年7月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2016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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