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贞委员
整治非法集资刻不容缓
2016-03-13 15:12:27 | 来源:北京日报 | 作者:方芳
  昨天下午,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多名政协委员就相关议题作大会发言。其中,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在大会发言中提到,非法集资已从单纯的扰乱金融秩序、妨碍金融安全,上升为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隐患,整治非法集资刻不容缓。

  甄贞谈到,近年来,非法集资活动猖獗,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蔓延”态势。特别是近一段时间,非法集资借助互联网金融,由偶发变为多发,由案件变成了事件,由局部波及全国,上演了一幕幕惊天骗局。老百姓的“血汗钱”“养老钱”“救命钱”,被非法集资者空手套白狼,肆意挥霍。

  如何整治非法集资?

  甄贞认为,首先是在“打”字上讲策略。刑法是结果监控的最后手段,刑法介入之时,便是泡沫完全破灭之日,损失损害已难以挽回。因此,必须过程监控优先,行政治理先行一步。要讲求策略方法,强化维稳风险化解。对于资金链已经断裂、主观诈骗意图明显的非法集资行为,应坚决予以打击。确有必要打击的,应先将项目、资产控制后,再启动司法程序,避免造成项目停滞、资金流向不明。

  二是在“防”字上做文章。投资人和政府都要防患于未然。全民理财的狂热,是非法集资最丰厚的土壤。对于政府部门来说,要守土有责、认真履职。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监测预警,充分发挥大数据等技术手段,设立更科学的评价体系和指标,准确研判网上、网下各类情报信息,切实做到抓早抓小,将损失降到最低。

  三是在“堵”字上下功夫。监管是把锁,铁将军把住了门,就能把骗子挡在门外。工商部门要把好准入关,加强对非法集资高风险行业的登记管理,如新型网络金融企业、信用中介机构、资金密集型行业。对涉及社会融资的事项要加强信用审查和动态监管,持续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对于互联网金融等金融新业态进行适度、差异化和分类监管,防止借金融创新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坚决消除金融监管的“盲点”。

  四是在“疏”字上有作为。要健全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加大金融改革力度,增加对中小企业有效资金供给,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民间金融制度,拓宽民间投融资渠道,放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合理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发展。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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