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全面部署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2016-03-15 14:05: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 | 作者:赵岩
  3月14日,北京法院系统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万明强调,要主动适应司法改革的任务要求,准确把握改革的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司法改革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

  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好中央和市委提出的工作要求,坚持“以案定额”和统一调配,进入员额的法官必须在审判一线办案。要健全完善司法责任制,制定《关于完善审判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明确独任法官、合议庭、院庭长、审委会等各类司法人员和审判组织的权力职责。完善院庭长监督管理机制,明确院庭长权力清单。推广完善法官会议制度,及时研讨疑难复杂案件,推动法官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要完善审判绩效考评,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质量评估体系和评价机制,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障法官能够把全部精力用在办案上,心无旁骛地审理好案件。

  会议提出,要认真做好入额法官选任工作,明确各法院的员额分配方案,明确法官入额标准和程序,认真做好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各项工作,真正遴选出能够承担起繁重审判任务的高素质法官。对新老法官都不在年龄上搞一刀切,保障优秀资深法官和年轻骨干法官能够按标准入额,保持审判队伍的稳定,保持审判工作的平稳。

  会议要求,要稳步落实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方案,重点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探索扁平化管理和去行政化,将审判资源最大限度地用到一线,提升整体司法效能。继续推进知识产权法院和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研究探索铁路法院案件管辖制度改革。要适应首都法院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需要,研究在中级以上法院设置破产审判庭,专门审理企业破产清算重整案件,推动去产能、供给侧改革以及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要认真落实法官职务序列改革“两步走”工作安排,积极落实法官助理、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探索建立法官事务助理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构建多元化法官助理、书记员选用渠道。要统筹推进全市法院人财物统管,确保经费保障不低于原有水平。

  杨万明要求,全市法院要深刻认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认真处理好审判工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三方面工作的关系,确保三方面工作相互促进,齐头并进。要将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关注点、需求点,作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着力点、突破口,把解决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贯穿改革始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抓住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这个重点,落实好员额制改革目标,严守员额比例,科学开展遴选工作,统筹兼顾各方利益。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确保司法人员既有责任心又有积极性,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要加强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加强改革宣传和舆论引导,精心做好动员部署、专题培训、政策解读工作,最大限度凝聚共识,确保改革过程中干警队伍思想稳定,使广大干警争当改革的促进派、落实派,释放改革红利,给广大干警和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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