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恋爱”只汇款不见面 女子诈骗罪获刑
2016-04-20 10:27:27 | 来源:中国法院网沅江法院 | 作者:李艳阳 孙英
  湖南沅江男子阿虎通过微信与远在黑龙江的女子天一聊天相识,两人多次聊天后,女子天一表示愿意与阿虎结婚,找多种借口让阿虎给自己汇款共计70500元。而两人却未曾见过一面,意识到自己受骗的阿虎报了警,2015年4月23日,天一被抓获归案。日前,沅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了该案,判处被告人天一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天一1982年出生,是黑龙江铁力人,于2007年结婚,2012年生完小孩后与丈夫关系不好,一直分居,协议离婚却未办离婚证。2014年1月8日,天一取微信名为“恋人有毒”与阿虎结识,两人开始微信聊天并电话联系。阿虎多次要求见面,天一也表示同意,但到了约定时间,总找各种理由推脱,期间以各种借口骗取阿虎给其汇款。先是妹夫输了钱要借钱,汇款20000元;再是天一妈妈要考验阿虎,汇款20000元,接着说妈妈不同意两人结婚,没收了身份证和户口本,需要补办身份证为由,汇款5000元;可钱花光了身份证还没补办,又汇款5000元;购物没钱,阿虎汇款3000元,没有钱花阿虎又汇款2500元;最后一次天一说自己在外旅游要做法事消灾,阿虎又给汇款15000元。

  案发后,天一退赔了全部违法所得70500元,得到了阿虎的谅解,阿虎请求法庭对其处以缓刑。法庭根据被告人天一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社区矫正评估意见,遂作出如上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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