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行政处罚为儿戏 90后 “牙医”非法行医获刑
2016-05-11 10:00:17 | 来源:中国法院网汉寿法院 | 作者:周远超
  两次因非法诊疗行为被湖南省汉寿县卫生局行政处罚,陈某仍继续在黑诊所内为人看病。近日汉寿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陈某犯非法行医案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0元予以追缴。

  1993年出生的陈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13年以来一直在汉寿县崔家桥镇崔家桥村租赁一门面经营“陈氏牙科”牙医诊所,利用医疗器械为周边群众进行诊疗。2014年4月、2015年4月两次被汉寿县卫生局予以行政处罚后,仍为他人诊疗,从中牟利。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从事医疗业务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被告人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寄语:本案中,陈某开展的诊疗活动虽未造成不良后果,但其医疗水平、医疗条件等并无有效保障,与正规医疗机构相差甚远。陈某的利欲熏心使其忽视了潜在的医疗风险,极有可能对患者的病情造成误诊,其非法行医的行为具有现实危害性。法官认为,医疗卫生是关乎民生的重要领域,国家对医疗行业有着严格的准入制度。非法行医不仅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更对患者的身体健康产生严重威胁。对非法行医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惩处。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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