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行政案件管辖改革成效明显
2016-09-22 07:47:11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詹旋江
  今天(9月21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行政案件管辖机制改革实施一周年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经过一年实践探索,福建法院已形成了“中级法院以司法片区为基础的异地管辖、八个设区市基层法院以集中管辖为基础的异地管辖、龙岩市基层法院以中院指定为基础的异地管辖”三种跨行政区域管辖模式,行政案件管辖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据介绍,为推进和落实行政案件管辖机制改革,福建法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诉讼引导和宣传。积极创新便民举措,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推进“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推行跨域立案、网上立案、远程视频开庭、接访等司法服务,加大开展巡回审判的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跨行政区域管辖给当事人造成的诉讼不便。注重强化内外协作互动,建立审理法院与原管辖法院间常态化联络机制,探索基层法院行政审判人员统筹调配,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域府院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拓展府院互动,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搭建平台。

  据悉,开展行政案件管辖机制改革至今,福建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7441件,同比上升41.3%;受理跨行政区域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348件,结案1595件,上诉率明显低于上年度同期全省行政一审案件上诉率。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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