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案阅卷 开庭问案
甘肃临夏两级法院实现院领导办案常态化
2017-09-30 15:46:20 | 来源:甘肃长安网 | 作者:蔡汶君
  自2016 年11月,甘肃省临夏州两级法院越来越多的院长、副院长重新穿上法袍,像一个普通法官一样,伏案阅卷,开庭问案,居间裁判。截至目前,全州法院领导办案已达600件,临夏州中院院领导办案达到80件,各县市法院院长也积极参与到审判工作中。

  院长一线办案渐成常态

  “咚!”

   2016年12月6日上午,随着法槌的敲落,原告马某等5人诉被告广河县人民政府、第三人马某某土地行政登记一案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这起由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军担任审判长并主审的案件,标志着临夏法院院领导办案将全面铺开,实现院领导办案常态化。

  专业、严谨、规范、把控庭审能力强,是院庭长开庭审案时给人留下的一致印象。为了让院庭长办案的效果不负众望,在开庭前,马军仔细审阅卷宗,为庭审做了充分准备。庭审过程中,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最后陈述等环环相扣,有序推进。合议庭在查明被诉行政行为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的基础上,当庭判决:撤销被告广河县人民政府2011年9月18日给第三人马某某颁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整个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庭审活动张弛有度、规范高效,既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又维护了法律权威。

   “这次庭审对以后广河县的依法行政工作有很大的帮助,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宣判后,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服从法院判决。

  由具有较强业务知识和丰富审判经验的院长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并逐渐实现办案常态化,是院长办案理念的真正落实,这也是适应司法改革形势需要,展示司法改革成果的生动实践。

  马军率先开庭办案,树立了全州法院审判新风尚,引领了司法新常态:康乐县法院院长对一起当事人多次上访的民事案件,通过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永靖县法院院长妙应征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当事人为此流下了动情的泪水,最终使一个即将破裂的家庭重归于好,两岁多的孩子又有了一个温暖完整的家。

  让优秀法官发挥办案优势

  随着司法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若干意见》。《意见》指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落实司法责任制,做到“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

  临夏法院积极落实司改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实行了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

  探索组建新型审判团队。临夏州两级法院打破了现有庭室格局,在充分考虑各业务庭办案数量以及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的工作实践、业务专长等因素的基础上,对现有人员优化重组,组建以员额法官为核心,法官助理、书记员分工协作、紧密配合、相对固定的刑事、民事、行政、立案审监执行四大审判团队,并将一名院领导班子成员选配到各团队中担任相应团队负责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探索新型分案管理方式。临夏州两级法院强化破除以业务庭为单位的分案方式,建立新型随机大分案制,不再区分审级,各办案团队的法官均须办理该类型一、二审案件,具体个案采取随机方式分配,调剂法官办案负荷,充分利用现有审判资源,增强审判活力,确保入额法官办理案件数量的均衡。

  探索推行审判绩效管理。2015年,临夏州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26件,执行案件56件,三大诉讼审判结案1570件,以30名入额法官计算,人均办理52件。建立员额法官、各审判组织以“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规范、安全”六位一体的绩效考核导向,制定《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逐步实现以绩论奖、以绩论罚的考评机制,促进新型审判组织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不断夯实人民法庭建设。临夏州中院在2015年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的基础上,突出全州31个基层法庭在全州审判运行中的基础性、导向性作用,夯实诉讼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繁简分流机制、民事速裁机制、诉前确认机制、人财物保障机制、判后答疑机制等6大机制,关口前移,开展无诉社区创建。

  稳步推进执行警务化改革。建立公正、快速、高效、规范、廉洁的执行工作机制,提升案件综合结案率和实际到位率,提高执行案件质量。总结会战成果,细化实化硬化清仓(彻底清理各类执行案件)、织网(完善全方位查控体系)、铁拳(严厉打击拒执违法犯罪)、暖心(集中执行涉民生案件)、问责(加大反消极执行力度)、正风(强化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六大”部署,以扎实的作风、务实的举措坚决打赢执行难攻坚战。

  院庭长办案提升办案质效

  “临夏的北塬法庭和枹罕法庭做得非常好,可以说是全省的先进,要在州内迅速推广。临夏中院审判团队建设的思路、院领导带头办案的做法都很超前,想法很好”。2016年12月8日,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萍在临夏州中院调研时,对该州中院在司法责任制落实上的做法、想法给予了高度肯定。

  临夏州两级法院把院领导带头办案作为落实司法责任制的一件大事来抓,通过院领导主办和参与办理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案件,进一步掌握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和指导审判工作。2016年11月起,临夏州中院领导全部走上办案一线,担任主审法官,不仅提高了审判质量,充实了办案实力,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同时极大地激发了广大法官干警的工作热情,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院领导一线办案,是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应有之义。据介绍,院领导办案渐成常态化后更加夯实了法官的责任。由于法官对案件终身负责制的敬畏,落实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后,法官的担当意识进一步加强,他们对办案程序、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案件流程各环节细节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同时,通过“定编、定岗、定员”工作,使审判资源得到了更优化的配置,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奠定了较好基础。通过明确院、庭领导的角色定位和工作职责,院、庭领导不再审批未参与审理的案件,除了本人承办案件外,只履行行政管理和审判质效监督管理职责,不得干扰法官独立办案,有效解决了司法行政化问题。

  预防办错案被追责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努力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院领导带头办案后,法官们从阅卷、庭审、合议、裁判文书制作等各个流程加强案件审理的质量控制、节点控制,使办案质效更加优化。责任需要担当,担当需要能力。司法责任制落实之初,一些新入额的法官以及一些刚转入新的业务庭的法官担心不能适应新岗位的需要,当院领导带头办案常态化后,主动学习的氛围逐步兴起,购买专业书籍,学习新法新规,参加研讨交流,同事间专业讨论,主动向资深法官请教等学习途径和方式不断涌现,司法能力不断得到提高。

  建立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司法权力运行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是本轮司法改革的核心和关键,也被称为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而“还权”与“归责”是实现该目标的两条重要途径。临夏州中院探索施行的一系列重大举措,为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也为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只要坚持权力与制约同行、责任与保障并重,就一定能够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