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谱新曲 多元共建促和谐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多元化解纠纷工作纪实
2017-11-14 14:53:1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郑刚 吴丹 董正远
  大丰,黄海之滨一颗璀璨的明珠。

  大丰,沿海开发一片神奇的热土。

  在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这片热土上,73万大丰人坚持实干为先、项目为王、民生为本,突出创新驱动、沿海崛起、产业强区、开放带动、绿色发展、民生共享战略重点,努力实现盐城领先、沿海当先、全省争先,奋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大丰,让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加美好!

  为跨越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为富民强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崇高的使命和神圣的职责,激励着大丰法院人,在创造性开展群众工作、有效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征程上,他们挺身担当、执着前行;他们目标高远,精益求精;大道无垠,奋斗不息……

  庭所共建模式:创建“无讼村居”

  大丰区人民法院建立庭所共建模式,创建“无讼村居”,预防和减少纠纷多发频发,为化解群众纠纷,维护一方和谐稳定筑起了坚实可靠的“第一防线”。

  不同的矛盾纠纷有着各自适宜的解决方式,依据司法所、派出所、交巡警中队、法律服务所、村(居)民委员会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不同功能,该院早在2011年就建立了法庭与司法所定期会商指导例会制度、法庭与派出所定期矛盾纠纷函告制度、法庭与法律服务所公正司法和廉政监督告知反馈制度、法庭与交巡警中队巡回审理制度、法庭与村(居)委员会信息联络制度。几年来,该院“1+5:庭所共建”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模式,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并按要求在全市相关部门深化联接落实。人民法院报、省委政法委、江苏法制报先后介绍、转发了该院主要做法。

  五调合一机制:实现纠纷解决无缝对接

  为有效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大丰法院会同联合公安、司法、工商、人社等八部门共同制定《关于构建“五调合一”机制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八部门分别设立诉调对接办公室,共同构建了以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为基础的“五调合一”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促进了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衔接。

  2017年3月上旬的一天上午,大丰港区的51名工人焦急地来到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他们都是露风饮雨的海上紫菜养殖的作业工人,在港口某紫菜养殖公司从事养殖生产二年多,但公司老板并未全额发放工资,现公司因经营不善,已无法支付拖欠的工资,想到几年在海上吃苦的血汗钱无法实现,职工们情绪愤怒、失望、急躁。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发现该群体性案件后,立即联系公司负责人,发现该企业现虽无有效资产,但尚有一些债权可保障兑付职工工资,且公司负责人对结欠工人工资的事实予以认可。该院当即启动了多元化解工作,委托区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指派资深调解员,即刻召集工人和企业双方进行调解,对企业结欠每名工人的工资时间、数额进行核定,给予企业收回有效债权的合理期限,最终由企业和工人达成限期偿还工人工资的协议。为确保该协议的履行,全面保障职工的权益,根据工人和企业的申请,该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对协议进行了审查并进行了司法确认,保障在企业不能自觉按协议履行的情况下,确保职工有权依确认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优质的多元化解、对接机制,三天内就圆满解决了这起涉众型群体事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安宁。为有效调处交通事故赔偿、劳动争议等纠纷,该院主动与公安、人社等部门对接,适时开展委托调解或联合调解,仅今年上半年,两类案件的调解撤诉率分别73.8%、84.7%。

  “1+N”协作机制:联手处理家庭矛盾

  大丰法院建立“1+N”协作机制,联手处理家庭矛盾,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撑起保护权益大伞。

  大丰法院出台《关于开展少年家事审判工作的实施方案》,依托共建体系联合妇联、团委、关工委等部门共同开展家事纠纷劝解工作,并与市妇联出台《关于开展家事纠纷联动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与妇联、关工委、共青团等在制度建设、延伸审判、宣传调研等方面的合作,在家事审判各个环节给予妇女儿童优先、特别、全面的保护,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2016年3月初,一名老年人将一纸诉状及申请书送到法院立案窗口,请求法院将其女儿的扶养费纠纷移送至少年家事审判庭进行审理。经了解,老人告诉工作人员,几年前,老人女儿因脑血管破裂手术后丧失劳动能力,留有严重的后遗症,此后女婿开始疏远女儿,近年来已不再过问女儿及孩子生活,而自己及老伴已经年逾古稀,仅靠种田的微薄收入已无法满足祖孙三代人的生活。现向法院诉讼,要求女婿支付相应的扶养费。

  接到诉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去原告的家庭做了家访,了解了原告方的生活及家庭情况,送达了诉讼材料,并积极帮助原告联系法律援助。在庭审当日,法院邀请区妇联、关工委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在庭后共同做被告的思想工作,后双方因扶养费的给付标准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在综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和被告的收入水平后,判决依法作出了判令被告对原告进行经济上的扶助。原、被告均表示服判,被告也在判后按判决书履行了相应的义务。

  行业专调:用专业方式化解专业矛盾

  大丰法院行业专调,用专业方式化解专业矛盾,引导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经营。

  2012年8月,大丰法院集中受理了原告王某起诉大丰七家KTV歌厅侵犯其父著作财产权纠纷案。案件受理后,大丰法院根据与科技局、文广新局、大丰娱乐行业协会等建立的知识产权纠纷委托调解机制,及时启动诉调对接机制,委托大丰市文广新局进行调解。因纠纷涉及面广,涉案标的额大,KTV经营者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淡薄,加上不少经营者遇到经营困难,被告抵触情绪较为强烈,双方一时难以达成和解。为此,大丰法院与市文广新局、娱乐行业协会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座谈协调。最终,促使双方就一揽子解决KTV版权使用费问题达成和解。并根据该案的处理结果,引导大丰行政区域内的KTV版权人与使用人就收费问题达成行业协议。

  “我们将积极构建多种诉调对接平台,不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借助社会资源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缓解人少案多的矛盾,维护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法治大丰、平安大丰建设作出更大贡献。”大丰法院院长朱亮表示。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如今,大丰法院人正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饱满的热情,在社会治理创新大道上阔步前行,求索不止,努力谱写创新多元化解纠纷,构建和谐大丰的新华章!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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