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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人民法院向特困当事人发放司救助款9万元
2017-12-27 16:40:36
     中国法院网讯 (黄汉柳)  12月25日上午,广西柳城县委政法委带领柳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看望因交通事故致残至今卧病在床,亟需巨额治疗的当事人覃某,并向其送达司法救助款9万元。

  据了解,2015年10月5日,韦某驾车行驶至柳城县寨隆镇寨隆街路段时,在转弯的过程中,车辆的右侧车头部位与正在推垃圾车的覃某发生碰撞,造成覃某受伤,小轿车及手推垃圾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韦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覃某被相继送进柳城县人民医院、柳州市人民医院住院医治。此次交通事故造成覃某颅脑损伤引起颅骨缺损,伤残评定为十级伤残,以及导致覃某肝破裂,伤残程度评定为九级伤残。

  柳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韦某向覃某赔偿共计402031.93元。

  案子很快进入执行程序,但因被执行人韦某系无稳定工作收入,靠打零工谋生,目前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穷尽各种手段,都未能执行得款,覃某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这让覃某贫困的生活雪上加霜。

  覃某系家庭顶梁柱,因车祸丧失劳动能力,整个家庭没有了经济来源,生活极其穷困。又因得不到被执行人的赔偿款进行医治,申请执行人覃某的身心受到病痛无情摧残,为医治病痛覃某的家人早已债台高筑。目前覃某仍亟需二次手术巨额费用,但邻里乡亲均未对其施以帮扶送温暖。

  鉴于申请执行人覃某的特殊情况,为缓解社会矛盾、维护司法形象,柳城法院积极向当地政府申请给予申请执行人覃某9万元司法救助,以缓解申请执行人覃某的实际生活困难,从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送达司法救助款当天,覃某的家人把早已准备好的感谢信当场读出声来,覃某则卧在病床上哭成泪人。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