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兴宁区法院凌晨出击 亮利剑震“老赖”
2018-05-18 20:11:56
  • 图为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广西某包装有限公司进行了搜查,并依法查封了该公司的生产机器设备。李到福 摄
  • 图为执行法官对黄某某的房屋进行破锁查封。黄明强 摄
     中国法院网讯 (黄明强 吴昊)  “今天我们开展‘启明星三号’行动,向基本解决执行难再发总攻,向失信被执行人再亮利剑......。”

  5月18日凌晨5点4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大门广场前,警灯闪烁,整装待发。随着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君的一声令下,40名干警兵分4路,正式开启“启明星三号”百日风暴执行行动。此次“启明星三号”行动,该院通过网易广西、今日头条、新浪微博分三路信号对活动进行全媒体直播,并邀请广西电视台等地方媒体进行全程采访跟踪报道,30多万名网友在线收看了直播视频,并通过点赞、评论进行互动。

  “你为什么借钱不还,现在法院上门来搜查,很丢脸!”被执行人陈某的妻子对其一边指责一边拍打。

  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共和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南宁共和支行)与陈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陈某因为资金周转需要向工商银行南宁共和支行借款168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20 个月,并以其在南宁市的一套住房为抵押。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陈某为了挽留其打拼下来的住房,多次向申请执行人及法院表示将尽力偿还钱款,但其并没有实际履行。为了尽快实现财产变现,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该院依法决定对其房屋进行拍卖。

  当日6时31分,该院执行风暴四组干警来到陈某家中。当主办法官向陈某夫妻表明来意,向其送达腾房公告和拍卖裁定的时候,其妻子情绪激动,对其丈夫大声责问:“为什么不还钱,钱都去哪儿了?我不想我们的房子被拍卖。”陈某被法官带回了法院。同时,主办法官还依法扣押了其所有的一辆汽车。

  在四个执行组执行结束后,该院召开百日风暴行动执行大会。会上,该院当场宣布对上述陈某等3人采取拘留强制措施的决定。

  截止当天下午14时,该院“启明星三号”百日风暴执行行动共搜查房屋5处、查封房屋5处,强制腾迁2处,扣押车辆2部,拘传20人,决定拘留3人,计划履行11人,计划履行标的额400多万元,当场履行3人,实际到位标的金额400多万元。

  据悉,此次“启明星三号”执行行动是继去年该院开展代号为“启明星一号”、“启明星二号”凌晨抓捕行动后的又一次大行动。
责任编辑:韩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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