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爱辉:落实枫桥经验 开展诉调对接
2018-08-06 15:01:5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丛斌 秦宏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秉承“枫桥经验”理念,与区政法委、各相关单位多方协作,不断深化诉调对接工作,努力打造高效便捷的多元化解纠纷格局,着力提升司法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能效用。

  整合资源、构建体系,形成全面联动的“大调解”格局。爱辉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构建多元化解纠纷体系,结合黑河自身地域特色,探索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对部分民商事纠纷,法院工作人员引导群众在进入诉讼程序前,以委派调解的方式将案件送至区政法委综治办,再由其委派给相应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通过调解员的劝导和法官的指导进行调解,最终协商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在30日内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后若未履行,一方当事人可申请强制执行。在调解和司法确认过程中,法院和调解组织实行服务群众“零收费”。

  近日,爱辉区居民赵某和弟弟因继承问题产生纠纷,想到法院进行诉讼,后在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引导下同意开展诉前调解。法院将案件材料移送给爱辉区综治办,由综治办登记后移交给网通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爱辉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在现场从调解程序、书写笔录、制作协议等方面对调解工作进行专业指导。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劝导下,兄弟两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在当天共同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维权减压、提速办案,打通化解纠纷的新高速通道。2018年上半年爱辉区人民法院案件受理数量已达到2810件,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法官人均受案量大。通过对部分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进行调解,及时将矛盾迅速化解在基层,同时减轻法官办案压力,使其腾出更多时间审理复杂疑难案件。

  诉调对接工作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方式进行整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综治协调、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要求,是新时期“枫桥经验”的创新升级,不仅做到调解“零收费”“零距离”,拓宽了群众维权路径,更得到社会各界和群众的肯定,为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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