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长首次列席高院审委会
加强法检沟通协调 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2018-09-02 08:43:5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严方
  8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主持召开广西高院2018年第17次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2件刑事二审案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列席会议,并就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发表意见。这是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高院审委会会议。

  黄海龙指出,全区法院要充分认识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好“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尤其是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沟通协调,加强对重要法律适用问题的讨论研究形成共识,促进案件质量提升,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不断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认真总结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经验做法,与检察机关共同出台文件规范,共同建设讨论重大疑难案件、研究重大司法问题、总结提炼司法经验的长效工作机制。要进一步研究明确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案件类型范围、会议程序规范与保障、效果评价机制等,形成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的广西模式。

  崔智友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各级检察院检察长的一项重要职责,对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办案水平、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以及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大意义。全区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做被监督机关的“诤友”“益友”,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在司法办案中,坚持与审判机关建立良性、互动、积极的关系。法检两家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真正做到让党和人民满意。
责任编辑:龙江楠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