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会昌法院高效执行 申请执行人送锦旗
2018-10-23 08:38:26
     中国法院网讯 (李秋平)  10月22日,吴某一家来到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将一面“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锦旗交给执行法官。

  2017年8月26日傍晚,吴某与其女儿在筠门岭镇车站等车去长岭。此时,张某驾驶赣B670B9小型客车经过,经双方协商,由吴某两母女乘坐张某车辆去长岭,并支付车费。吴某上车后未系安全带,当途径汉仙湖路段,由于路况较差,车辆颠簸,导致吴某从座位弹起,导致吴某受伤的单方事故。法院认为张某在驾驶时未确保安全车速,经过坑洼路段时采取措施不力,导致作为乘客的吴某受伤,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判决其赔偿吴某90%的损失即38644.99元。后张某未履行义务,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网络查控,执行法官未发现被执行人张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打电话联系张某,督促其履行义务,其表示经济困难,暂无能力。执行法官遂到其村里了解,得知其早出晚归,做事地点不固定。第二天凌晨五点,执行法官组织执行干警出动,将还在睡觉的被执行人张某堵在家里,并予以司法拘留。经过做其家人的工作,两天后履行了执行款。从执行立案到结案仅用了一周,申请执行人为法院高效执行点赞。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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