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老赖拒付抚养费 耐心调解促执行
2018-10-31 15:16:58
     中国法院网讯 (张泉婷)  2018年10月30下午6时,被执行人夏某送来抚养费9600元,一起因抚养费纠纷引起的执行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夏某和李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2015年,夏某以感情不和、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将李某诉至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雨山法院依法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婚生女由李某直接抚养,夏某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婚姻存续期间女儿的抚养费12800元,夏某于判决生效后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至女儿年满十八周岁止。

  2017年,夏某逾期未支付抚养费,李某遂申请强制执行。因涉及婚姻家庭问题,不适宜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电话与在外地打工的夏某沟通,讲明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义务。通过一段时间的反复沟通,夏某终于同意回家,并支付抚养费。10月30日中午,申请人带着女儿赶到了法院,在经过数个小时的等待后,夏某如期出现在法院。夏某按照约定将全部案款交付给申请人,案件执结。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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