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火眼金睛” 识破“老赖”诡计
2018-11-09 14:06:42
     中国法院网讯 (张燚)  11月6日,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通过执行法官火眼金睛识破“老赖”的诡计,案件得以执结。

  据了解,被执行人赵某向申请执行人丁某借款10余万元。借款到期后拒不偿还,丁某向华龙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赵某偿还丁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赵某仍拒不履行义务,丁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阅卷了解情况,并联系被执行人赵某,发现赵某藏匿不知去向,财产查控也反馈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此时,申请执行人丁某向执行法官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赵某已经回家。11月6日,华龙区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马朝选带领干警赶到被执行人赵某家中,发现赵某正在处理其母亲的丧葬事宜,执行法官便等待赵某处理完毕后将其带回法院。

  赵某来到法院后,称因为母亲治病已无财产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丁某又提供赵某名下有一辆车,而赵某称该车辆并不在其名下。正在案件进入僵持之际,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赵某的微信转账记录有资金转账记录,赵某一听就紧张起来,连忙解释是转给医院的医疗费。但经过仔细调查发现赵某的微信每月流水3万至7万元不等,而其声称的给医院的转账只有几块钱。

  在铁证面前,被执行人赵某终于承认了自己有能力履行义务,将执行款交到了执行法官手中,案件得以执结,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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