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莘县政法委开展向“全国优秀法官”马敬启学习活动
2019-03-11 15:04:12
     中国法院网讯 (王希玉 柳延芳)  日前,中共莘县县委政法委员会作出《关于在全县政法系统开展向马敬启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全县政法各部门和全体政法干警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全国优秀法官”马敬启同志的先进事迹,把榜样力量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发展的生动实践,努力创造无愧于新时代的新业绩。

  《决定》指出,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庭长马敬启同志自1995年5月考入法院工作以来,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24年来,他扎根基层一线,认真履职尽责,脚踏实地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领导同事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和赞誉,先后荣获“全省人民法庭优秀法官”、“全省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并连续4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9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决定》要求,一是学习马敬启同志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本色。向马敬启同志学习,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永葆政法队伍政治本色。二是学习马敬启同志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向马敬启同志学习,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探索政法工作新思路新措施新办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学习马敬启同志公正司法、敢于担当的价值追求。向马敬启同志学习,忠于职守,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开拓进取,敢于担当,不断提高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学习马敬启同志清正廉洁、甘于奉献的职业操守。向马敬启同志学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始终坚守共产党员的精神家园,恪守人民公仆的清廉本色。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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