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无人记录”庭审有效节约司法资源
2019-03-19 09:53: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马荣
  “本次开庭全程录音录像,不再另行做书面笔录,录音录像即为庭审记录……”近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西郊人民法庭,法官王亮开庭审理案件时,“书记员席”无人记录。

  当天,灵武法院首次尝试采用“无人记录”庭审方式审理案件,只通过录音录像真实记录整个庭审,取消了传统的书记员人工记录。庭审结束后,录音录像系统关闭,法官会用光盘刻录庭审过程,不再另行制作纸质笔录,全程无书记员参与,整个庭审顺畅有序。与以往人工记录相比,这种录音录像庭审记录的方式更加全面、客观、方便、快捷,能够准确、真实、完整地记录下整个庭审过程,也能够将书记员从庭审记录中“解放”出来,为书记员把更多精力投入其他事务性工作创造条件,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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