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法院召开首例企业破产重整案债权人会议
2019-04-17 14:38:48
     中国法院网讯 (丁瑞芹 张大力 张铭洋)  2019年4月15日,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三河市长城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嘉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债务人、49位债权人以及审计、造价鉴定、评估机构、职工代表、三河市燕郊高新区管委会等近百人参加了会议。此案是三河法院受理的首例涉及房地产企业的破产重整案件,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良好的司法意义。

  长城嘉华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18日,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注册资本为3098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因长城嘉华公司承建的尚城华都项目资金链断裂,致使工程自2017年10月开始处于停工状态,本案不仅涉及39名债权人申报的5.2亿余元的债权受偿情况,还涉及172名购房户的房产利益问题,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影响较大。债权人卢某以长城嘉华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金严重不足、财产不能变现、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三河法院申请破产重整。三河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调度会议,要求尽快依法解决该案。三河法院裁定受理该破产重整申请后,指定长城嘉华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为尽快推进案件解决,三河法院依法监督和指导管理人规范完成了债权申报与审查、选聘审计和评估机构等工作,及时编制了债权表,形成了本次会议的各项报告和方案。

  本次债权人会议共设十三项议程,整个会议进行得合法有序,既保证了案件审理程序的公开透明,又保证了债权人的意见得到充分发表。会议高票审议并通过了《长城嘉华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和《关于同意管理人对外实施借款支持项目开发建设及该借款优先受偿地位的方案》。债权人会议的圆满召开为长城嘉华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三河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职能,依法指导和监督管理人加快资产核查,加快与意向投资人接洽,推进后续工程的复工建设,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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