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佛坪法院审理一起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案
2019-04-24 09:59:10
     中国法院网讯  4月23日,陕西省佛坪县人民法院在该院大审判庭内依法开庭审理了一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

  据了解,该案被告人向某某自2018年8月至11月间猎捕国家二级野生动物鬣羚和斑羚各一只及国家三有动物野猪一只等。今年4月17日,佛坪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对被告人向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庭审中,公诉人、辩护人就本案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进行充分举证、质证,并各自发表了辩论意见。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井然有序,举证质证依法进行,庭审基本查清了事实,还原了真相,该案件将择日进行公开宣判。

  庭审结束后,该案主审法官李军对被告人进行了相关法律教育,告知其佛坪县野生动植物资源种类繁多,对于我国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并就涉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相关违法犯罪罪名、量刑等做了释法明理,被告人当即表示意识到自己的不法行为,将真诚悔改,今后一定以此为诫,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积极监督劝导身边亲朋好友,坚决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据悉,近年来,佛坪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国家珍贵野生动物的重要批示精神,并在全县范围内就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方面多次开展专项行动部署强有力工作措施。佛坪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该类案件的审理和公开宣判后取得的良好社会效果,依法从严审判,严厉打击猎杀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犯罪,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不断强化法律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国家珍稀动物和自然资源的法治意识和保护观念,共建山区佛坪的平安、和谐、发展、稳定。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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