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铜官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套路贷”涉恶案
2019-06-10 08:45:11
     中国法院网讯 (王艺文)  6月6日,以康某娟为首的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诈骗、寻衅滋事一案,在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5月,被告人康某娟、谈某共同出资在铜陵市财富广场成立欧蜜雅公司,经营化妆品业务。后康某娟获悉小贷行业滋生的“套路贷”牟利模式,便依托欧蜜雅公司从事“套路贷”犯罪活动谋取非法利益。2017年7月,康某娟将欧蜜雅公司改名为赢和金服公司,继续从事“套路贷”犯罪活动。被告人阮某、崔某某负责招揽客户和对逾期及违约客户进行催收;被告人康某杰负责放款前上门拍照和对逾期及违约客户进行催收;被告人谈某等7名被告人负责招揽客户。上述被告人于2017年年初至2018年3月期间,从事“套路贷”犯罪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多次实施暴力讨债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康某娟为首、阮某、崔某某为重要成员、康某杰等多人参加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康某娟等11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康某娟、阮某、崔某某、康某杰多次滋扰、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庭审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现场直播,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直各部门、高新区、各镇办社区有关负责同志、司法局工作人员、新闻媒体记者及被告人家属等10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因该案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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