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开发区法院47天审结破产重整案
2019-07-15 16:33:33
     中国法院网讯 (刘练常 王志)  自裁定受理日照华远海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到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华远公司重整程序,山东省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仅用47天,就成功处结一起企业破产案件,结案速度刷新了日照市破产案件审理新纪录。

  华远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主营业务为渔船配件加工,目前未实际经营。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该公司海域属上级海洋督察事项,为配合政府如期完成海洋督察,日照开发区法院指定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并协同破产管理人制定了案件审理进程表,按照政府制定的华远公司海域填海后应于 6月底前有明确建设项目落地的要求,倒排工期,挂图推进,确保了每个节点程序依法合规,实现了案件审理提速增效。

  日照开发区法院积极争取区工委的领导和支持,在案件受理前后,主动向工委领导和破产专班汇报分析案情,提出工作方案,并对案件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决策及时请示汇报。同时,与国资、税务、统计、工商、人民银行等多部门相互协助,深入精准摸查债务人情况,并协调公安机关、各法院解除对债务人财产的刑事、民事查封措施,为计划期限内选定投资人、协调项目落地方案、通过重整计划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确保案件重整顺利进行,日照开发区法院注重加强与破产管理人及债权人的联系沟通,协同管理人公开招募具有项目落地能力的重整投资人,同时平衡各方利益,促使各方当事人达成共识。该案顺利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各表决组全票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重整计划草案,通过一次债权人会议解决了全部问题,实现了债权人公平高额受偿、项目如期落地、企业脱困重生的“三赢”预期目标。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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