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中院:4000公里阻不断执行的脚步
2019-08-13 17:55:27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钟丽君 朱浩
 

  跨越4000多公里,历经艰辛,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5名执行干警远赴新疆英吉沙县,顺利完成了当地一幢2万平方米商业楼的执行交付。

  2019年7月3日清晨,位于南疆边陲的英吉沙县街头,四处可见巡逻的武装警察以及悼念的人群。重庆五中院执行局法官钱洁和她的4位团队成员正赶赴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执行标的交付现场——位于英吉沙县步行街的一幢面积2万平方米的商业楼。

  周密准备 厘清执行交付思路

  执行的路上,钱洁再次与法官助理朱浩,书记员冉晶菁、李雨锶和法警戴宇豪梳理案情:“这个案子的债权人为卢潇,债务人为重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立案标的2000万元,交付标的房屋经两次流拍已依法按流拍价裁定抵偿给债权人。但该房屋现被租赁给4个商户经营,他们的租赁关系成立在抵押之后,按法律规定,租赁权应在拍卖中涤除。但他们已经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预付了未来一年的租金,据说其中一家经营酒吧的承租人光装修就花了300多万元。”

  接着,钱洁进一步理清交付工作思路:“这次交付有三方面的困难:一是标的面积大,这幢商业楼有4层2万平方米;二是交付地点和身份敏感,我们是异地执行,当事人还有少数民族同胞,不仅要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更要维护民族团结;三是承租人已投入大量装修及租金成本,强制交付阻碍大,因此需要先消除双方分歧,然后再让双方达成新的租赁协议。待会儿小朱协助我进行调解,小冉、小李轮流作记录,小戴在一旁维持秩序,大家清楚了吗?”“清楚了!”干警们郑重回答。

  充分陈述 找准纠纷化解关键

  执行当天上午10点左右,钱洁一行来到交付现场并传唤了卢潇及4位承租人,就地搬来一些桌椅板凳布置好听证现场。

  “我可以跟他们重新签租赁合同,但要涨租金,而且租金要从以物抵债下达之日起算。如果他们不同意,就请你们强制交付。”钱洁向大家介绍了案件后,债权人卢潇如此发表意见。

  “钱法官,我们装修投入了这么多成本,也想继续经营,如果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我们之前预付的一年租金就白交了吗?谁来弥补我们的损失?”几位承租人相继提出了类似的问题。

  “首先,你们租赁房屋的时间是在房屋抵押给债权人及法院拍卖之后,按法律规定应予涤除。申请执行人卢潇是有权申请强制交付的,但是考虑到你们前期投入成本多,他愿意继续租给你们,这已经是他作出了让步;其次,你们担心的已付租金谁来赔偿的问题,因为你们与原出租人的租赁关系是本案之外的另一个法律关系,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他的违约责任。”钱洁和朱浩很耐心,一遍一遍的进行着解释。

  “那,好嘛。”承租人又向钱洁一行询问了一些相关问题,在进行了讨论之后,一位承租人率先答应下来,其他承租人多方考虑之后,也点头同意了。

  “双方既然都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意愿,那接下来我们依次来谈租金和租期的问题。”

  两地联合 弥合双方意愿差距

  正说着,门口走进来3位身穿法院制服的人,钱洁立即起身迎接。

  原来,是钱洁担心异地交付威慑力不足,且容易出现执行人员离开后又恢复原状的情况,所以在离开重庆之前,特以书面方式函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英吉沙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协助。英吉沙县法院的1位副院长、执行局副局长和2位执行人员按照约定时间准时到达,钱洁他们放心地继续进行调解。

  虽然已经顺利地让双方同意重新签订合同,但接下来的过程如预期的一样,困难重重。双方在租金、租期上分歧非常大,长时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据此情况,钱洁他们并没有放弃,努力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阐明利弊。加上英吉沙法院同行的鼎力协助,终于在经过8小时的协调后,有两位承租人于7月3日下午18点,与卢潇达成了新的租赁协议,并现场缴纳了保证金。

  7月4日上午,另2位承租人也与卢潇签订了新的租赁协议,这场跨越4000多公里、两个民族身份的异地交付至此顺利、平和完成。

  “钱法官,佩服你们团队的办事效率以及您的专业能力,比我们来之前的预期好太多了!”离开之前,卢潇激动地对钱洁他们表示真诚的感谢。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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