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案件数下降 群众获得感提升
——浙江衢州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纪实
2019-09-05 09:06: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邱春燕 周凌云
 

  2018年,浙江省衢州市两级法院收案增幅由2017年的13.31%下降至6.11%;2019年上半年,收案增幅同比下降9.31个百分点,其中一审民事案件收案数同比下降3.72%,5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纠纷解决更及时、更高效,老百姓司法获得感明显增强……这是在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中,衢州法院提交的“成绩单”。

  温情化解官民和谐

  今年7月9日一大早,江山市峡口镇峡西村的4位村民代表,来到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送上一份一米多长的手书感谢信。

  峡西村的26位村民因政府未按约定履行行政协议而起诉峡口镇政府。纠纷在一审阶段经协调,部分村民撤回起诉,但一审裁判作出后仍有18位村民提起上诉。

  衢州中院此前与司法部门共同组建了行政争议调解平台。此次群体性纠纷涉及面广、影响重大、化解难度高。案件及时移交到江山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可以将调解平台解纷优势最大化。

  5月20日,衢州中院法官、18位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峡口镇镇长及相关工作人员均到场进行集中调解。经多方磋商,最终促成达成调解协议,18位村民全部当场撤诉。

  “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作为争议分流、争议调解、在线庭审、府院互动的平台,将行政管理、复议、诉讼、执行中的行政争议一并纳入调解范围,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多元调解前置、法院诉讼断后’的纠纷解决体系。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中,打造‘民告官’纠纷诉源治理新模式。”衢州中院副院长崔正华介绍,自2017年7月调解中心运行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888件,审结721件,调解撤诉231件,调撤率32%。

  重心下移调解前挺

  “多亏法官上门提供专业法律指导。”8月29日上午,在江山市张村乡综合指挥室,一起邻里纠纷经江山市人民法院法官、市信访局干部以及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得以化解。双方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协议上签了字。

  张村乡的柴某与祝某房屋紧邻。因柴某在墙上开了一扇对着祝某门头埂的窗,双方为此事闹了一年。今年7月,祝某用铁板将这扇窗户堵住,并不停通过信访方式来举报。柴某也采取相同的方式举报祝某。

  乡、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多次调解无果后,请求江山法院派出联系乡镇的法官协助化解。审判经验丰富的民一庭法官徐素风与人民调解员一同到现场勘查,了解了具体情况及双方诉求。

  在调解现场,人民调解员耐心劝导双方相互谅解,防止矛盾激化。徐素风则从法理、情理、诉讼成本等角度,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历经4个小时的调解,双方都愿意各让一步,柴某同意用砖砌封窗户,祝某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同时双方承诺不再就此事信访。

  “多一个基层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就少一个诉讼乃至信访案件进入法院。”虽然很累,但徐素风很开心。

  关口前移诉前解纷

  如何有效在源头化解金融类纠纷,2018年以来,衢江区人民法院提出“律师调解+司法确认”的纠纷解决模式,将辖区内10余家金融机构近300名信贷员、客户经理纳入大调解队伍当中来;将金融债权追索的节点前置,由银行信贷员在首次违约或还贷风险刚暴露时介入,主动与借款人达成初步还款协议,将案件消化在行业内部,防止风险外溢;与13家律师事务所展开全方位合作,遴选成立一支包括26名律师的金融纠纷快速处置调解团队。

  截至目前,衢江区法院成功帮助金融机构回收风险贷款190余笔,回收周期同比下降近6个月,回收成功率同比上升约20%,有效降低了金融风险隐患。

  此外,柯城区人民法院成立“诉前调解中心”,主动融入辖区乡镇“网格”。法院协助乡镇网格员参与全员全程全面调解,鼓励当事人选择“无创”“微创”方式解决纠纷。开化县人民法院推广设立“网格法官工作室”,通过百场法治宣传等方式,按照“共性派单+个性点单”的形式开展法治帮扶进基层,将矛盾消除在萌芽。常山县人民法院致力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筑人民调解、诉前调解、诉中调解三道防线,指导乡镇、村调解组织把纠纷化解在基层。

  诉破衔接有效化解

  今年1月,龙游县人民法院溪口人民法庭受理原告傅某诉被告正阳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法庭经调查得知,除了傅某还有80余位员工未拿到工资。其中,一部分正在劳动仲裁并准备起诉,一部分聚集至镇政府讨要工资。而正阳公司所欠员工工资以及材料款、借款等共计1200余万元,现有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承办法官及时征询原告傅某等人的意见,引导其提出破产申请;同时沟通正阳公司,提交同意破产的声明,遂将案件移送至龙游法院破产审判庭审查。指定破产管理人后,有121人申报劳动债权共计278万余元。4月8日,正阳公司管理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如期召开。

  “下一步资产处置后,即可支付劳动工资。龙游法院通过诉破衔接,将大量未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以其他方式、渠道有效化解,给案件数量做减法,为办案效果做加法。”龙游法院院长祝志昌表示。

  “把法院调解工作置于党委政府大治理格局之中,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矛盾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预防化解延伸,努力把诉讼案件降下来、办案质效提上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谈及诉源治理,衢州中院院长魏新璋如是说。

 
责任编辑:邵倩雯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