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在共享时代共创法治繁荣

2019-09-29 16:26: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孙航
 

  大道同行,书写中国司法担当。

  70年历程波澜壮阔,中国法院以交流促发展,以合作求共赢,以开放包容的姿态走向世界,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司法智慧,为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提供中国司法方案。

  和平发展的潮流滚滚向前,中国司法高扬风帆,踏浪前行。

  步伐

  当和平发展成为时代潮流,坚冰天堑也将变通路坦途。

  1990年4月23日上午,人民大会堂洋溢着喜悦。来自67个国家和地区的近1500名中外人士相聚一堂,一同迎接第十四届世界法律大会隆重开幕。

  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筹办大型国际会议,在多边舞台上展示中国民主与法治建设取得的进步。

  70年伟大变革,始于改革,兴于开放。中国司法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昂首迈进,不断为世界法治文明繁荣发展注入中国动力。

  时间镌刻下交流的印迹——

  1995年,第六届亚太首席大法官会议和第十四届亚太法协大会召开,21个国家和地区的首席大法官及亚太法协领导人汇聚北京,共话世界法治发展良策。

  2005年,第二十二届世界法律大会落地北京、上海,60多个国家的近1500位代表聚焦“法治与国际和谐社会”主题,激扬智慧、广抒己见。

  2006年,首届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在上海举行,标志着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机制正式建立。

  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中国法院的“朋友圈”越来越大。

  截至目前,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已与近70个国家最高法院、2个国际组织签署合作协议、合作备忘录。200多位外国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先后到访,与中国法院一道,共寻发展路径,共谋繁荣前景。

  任重而道远者,不择地而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之路。人民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历史长河中镌刻下国际交往的数个“首次”。

  2014年9月首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2015年3月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2016年5月中国—中东欧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2018年3月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2019年1月世界执行大会……每一次的开拓创新之举都凝聚广泛共识,备受世界瞩目,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中彰显中国法治力量。

  当岁月的风沙洗尽铅华,古老丝路焕发出新的生机。2017年9月,来自丝绸之路沿线的16个国家的司法领导人相聚中国敦煌,共商“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司法合作之策。

  根植历史,着眼现在,面向未来——

  人民司法事业与和平发展道路一同前进,为实现更高层次的国际合作谱写司法闪亮篇章。

  理念

  “中国人民愿同各国人民一道,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共同创造人类的美好未来!”习近平总书记的话掷地有声,催人奋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积极倡导并践行新型全球治理观,向世界宣示负责任大国的使命与担当。中国法院立足自身改革,不断提出司法新理念、新主张,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描绘法治蓝图。

  2016年初冬,美丽的水乡乌镇吸引着全世界的目光。

  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这里开幕。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智慧法院暨网络法治论坛,向世界展示智慧法院建设的中国经验——

  “共同提升法院信息化水平,切实加强网络司法,携手应对互联网带来的挑战,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法治化。”

  中国司法智慧,正引起全球共鸣。

  “设立专门审判机构,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大力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努力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2018年7月,环境司法国际研讨会上,环境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获得了与会嘉宾的一致认可。

  “坚持把强制执行与规范执行相结合,既对规避执行、干预执行、抗拒执行行为零容忍,又坚持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彰显法治精神”——2019年1月,世界执行大会上,中国法院为国际民事执行法治发展带来有益经验。

  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

  2016年5月,英国司法周暨英国司法文化专题展在京启幕。举办国别司法周,这在中国法院历史上是第一次。以“新世纪的司法正义”为主题,第三届中英司法圆桌会议举行,双方坦诚交流,为深化中英两国司法交流合作打开新的大门。

  秉持开放包容精神,坚持平等务实理念。截至目前,中国与新加坡已成功举办三届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司法合作助推两国全方位合作,为造福两国人民、推动区域和平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相知无远近,万里尚为邻。

  在发展的道路上,中国法院倡导合作精神,践行共赢理念,以开放的胸怀与世界共享发展理念,让国际交流之路越走越宽阔。

  共赢

  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

  “包容普惠、互利共赢才是越走越宽的人间正道。”中国司法敞开大门、走向世界,积极与各国司法界一道共同谱写世界法治繁荣。

  2008年,中国法官赴英国高等法院交流;2014年,中国法官赴泰国参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综合体系”培训;2016年,中国法官赴德国参加中德省州法院法官交流项目……

  从2007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依托国家法官学院已成功举办30多个援外法官研修班,中国司法智慧正吸引着世界各国司法人士不远万里而来。

  中国—东盟国家法官交流培训基地、中国—中亚西亚国家法官交流培训基地和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司法交流合作基地相继挂牌成立,为援外法官培训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唯有互助互惠,方能行稳致远。

  自1987年与法国谈判缔结我国首个民商事司法协助协定以来,中国已与78个国家签署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民事司法协助条约、引渡条约、被判刑人移管条约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合作协定163项,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近30项含有司法协助、引渡等内容的国际公约。

  依托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高校,最高人民法院设立4个国际司法协助研究基地,推动人民法院国际司法协助工作与国际法学术理论研究的有机结合,为实现更高层次开放发展提升国际化法治保障水平。

  2016年1月1日,中国四级法院司法协助管理平台建成上线。截至目前,司法协助管理平台平均每年审查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约3000余件,案件范围覆盖全球70余个国家,遍布五大洲。

  守望相助,携手共进。这条发展之路以更快速度、更实效果惠及世界。

  和羹之美,在于合异。

  70年砥砺奋进,中国与世界的命运紧密相连。

  伟大的时代孕育伟大的实践。中国司法以互惠共赢的价值追求不断收获合作共识,在和平发展浪潮中激流勇进。

  风正一帆悬,中国司法巨轮正驶向更广阔的领域。

 

 
责任编辑:王娜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