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中院诉前调解省时、省力、省钱
2019-10-17 14:21:26
 

    中国法院网讯 (路静)   近日,家住木垒县的罗先生拿到了《人民法院调解协议书》,解了心头之忧的他心情轻松了不少,“没想到案子解决的这么快,省时、省力、还省钱,达到了我想要的效果”。罗先生的案子是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新疆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法官认为,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且当事人双方曾是朋友关系,诉前调解是最优解决方式,便将这起案件分流给诉调对接中心诉前调解。在平和的气氛中,特邀调解员耐心细致为双方当事人讲法理、说情理、谈诚信。经过两次细致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给付。

  为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实现“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昌吉州中院从建机制、定规则、搭平台、推应用四方面着手,大力推进诉前调解机制改革,积极探索诉源治理。

  近年来,昌吉州两级法院多措并举,与相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各基层法院结合工作实际,也出台了一批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将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与类型化审判团队建设相结合,实现无缝衔接、协同发力。

  与此同时,昌吉州中院还逐步搭建多元解纷平台,加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应用。2018年新建诉前调解室1个,2019年又将该调解室打造为以全国优秀法官赵瑞琴命名的“赵瑞琴法官工作室”、12368诉讼服务热线、在线网络调解室、远程视频接访、特邀调解室。截止2019年9月30日两级法院诉前委派调解7014件,诉前调解程序适用率为33.91%,诉前调解成功率为24.47%。

  通过机制改革,进入昌吉州中院的案件在登记立案前,即可通过多元解纷平台由非诉调解组织和法院专职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让更多纠纷在诉讼渠道之外得以解决,真正实现省时、省力、还省钱。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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