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参与 多渠道解决

——山东法院打造两个“一站式”建设新模式
2019-12-09 08:44:1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郑红军
 

  实行“分层递进”多元解纷、建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机制、推动18个省直部门联合会签意见……近来,山东法院在两个“一站式”建设中,加快机制创新、流程再造,积极将两个“一站式”融入社会大治理格局,努力打造出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新模式。

  巧用大数据 诉前化解纠纷

  10月11日,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某房地产公司将16万元购房款当场交付给王某,一场纠纷顺利化解。

  此前,王某因与某房地产公司产生纠纷,打算起诉。在环翠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员的引导下,王某同意进行诉前调解。特邀人民调解员徐承刚接到纠纷后,多次协调某房地产公司、某混凝土公司,将纠纷事实逐一捋清、固定,最终,房地产公司同意将购房款返还给王某。

  类似的场景在环翠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每天都会上演。环翠区法院收结案较多,为高效、多元化解纠纷,该院探索推动形成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全面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

  记者在诉讼服务中心看到,这里设置了物业纠纷、家事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专业化规范化调解室。这些调解室是环翠区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大数据,针对分析总结出的6个多发且适宜诉前调解的案件类型专门打造的。环翠区法院从交通、医疗、金融、建筑等各领域分别选任专业水平较高、善做群众工作的调解人员进行专业调解工作。

  为整合优质调解资源,构建网络解纷平台,环翠区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中心、诉调对接分中心、诉调对接工作站”三级诉调对接网络平台,与法院庭前调解工作对接,形成了“纠纷诉前调解+非诉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立案后委托调解”的分层递进多元解纷模式。2016年5月至今年9月底,诉调对接中心共分流纠纷10721件,调解成功3610件,司法确认1213件。

  而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则在两个“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中大胆改革,积极探索和完善刑事速裁程序,组建了简案快办、难案精审的新型刑事审判团队。

  章丘区法院将普通案件分流给精审团队审理,认罪认罚及速裁案件由各审判团队轮流审理,基本形成用三分之一的审判团队审理三分之二的简单刑事案件,用三分之二的审判团队审理三分之一的复杂刑事案件的分流格局。同时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制定了《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明确公、检、法、司各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各单位的衔接配合,统一办案尺度。

  规范流程 重塑解纷格局

  纠纷到法院后,要进入怎样的流程?山东法院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规范化流程。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内率先实现了网上立案系统与诉调系统、审判执行等系统无缝对接。对于当事人选择“同意调解”的案件,立案法官审核后一键“移交诉调对接”,引导案件分流,对一些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引导其到相应的法官工作室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由有关团队进行司法确认或者出具调解书。对于调解不成的,再通过诉调对接管理系统及时立案后转入诉讼程序。

  为有效化解矛盾,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山东法院将解纷视野扩大到行政争议范畴。继2018年8月30日山东省首家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在郓城县人民法院揭牌成立后,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在全省多地法院陆续建立。今年6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机制的若干意见》,推动全省建成“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建立健全与和解中心配套衔接的新型审判机制。

  山东多地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陆续和解了一大批“民告官”案件,有的纠纷甚至此前已持续了十余年之久。不久前,青州市人民法院就巧妙和解了一起婚姻行政登记案。

  2018年,王某和冯某到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并就财产进行了分割。王某父亲以王某存在精神问题为由,要求民政局撤销离婚登记,民政局不予受理。王某父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民政局作出的婚姻登记行为违法,并撤销离婚证。

  充分了解各方调解意愿后,承办法官发现冯某有复合意愿,认为通过和解的方式处理更有利于实现实质性化解,于是在青州市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组织双方调解,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民政局为王某和冯某办理复婚登记,王某父亲撤回起诉。对这个结果,三方当事人都表示满意。当事人与民政局之间的剑拔弩张,最终以家庭复合的形式画上了圆满句号。

  健全机制 融入大治理格局

  如何通过健全配套机制保障强化调解的司法强制力,这是山东法院不懈探索的课题。

  环翠区法院建立了司法确认及无争议事实登记制度,赋予调解协议司法强制力。对经诉前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向其发出《司法确认制度告知书》,对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经工作人员审查登记后,根据案件类型移交业务庭室进行确认。将调解中无争议的事实记录在卷,庭审中无需重复举证和调查,将调解成果向司法成果转化。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提高调解工作效率,环翠区将调解工作纳入考评体系,制订《第三方调解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底评优、人员续聘的依据之一;经镇街、行政部门等调解组织进行的调解工作,由区综治办对调解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综治考核,作为评先选优依据。

  两个“一站式”究竟能带来什么?实践来看,效果显而易见。先行调解程序将大量纠纷分流、化解在了诉前,有效抑制了法院新收案件增长过快的态势。在环翠区法院,今年以来,先行调解纠纷数量占同期民事案件受理总数的38.5%。“通过对纠纷的梯次分流,法官得以将更多精力集中在案件的精细审理上,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环翠区法院院长梁伟说。

  “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把多元化解纠纷置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促进矛盾纠纷多渠道解决。”山东高院院长张甲天的话掷地有声。

  放眼全省,山东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取得明显成效。2013年以来,全省3个法院成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5个法院成为全国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山东高院特邀全省14个行业调解组织、169名调解员开展特邀调解工作,协调省政法委牵头召开工作会议,推动18个省直部门联合会签《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试行)》,为全省法院依靠党委领导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打下基础。在山东,多元解纷格局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正加速成型。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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