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案负增长!浙江的诉源治理之路

2019-12-17 09:06:4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罗书臻 余建华
 

  157.9万件,同比下降4%。

  这是今年1月至11月,浙江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的数据,作为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收案数却实现了下降,在全国法院都面临“诉讼爆炸”考验和案多人少矛盾的背景下,浙江法院是如何实现这种“逆袭”的?他们有何诀窍?

  ■传承“枫桥经验”:有诉求,一站解决!

  “你们同意调解吗?”调解员葛天有的声音回荡在调解室里。

  “同意。”回答的声音来自葛天有对面的一个大屏幕,从屏幕下方的两个小窗口可以看出,远在上海的原告和本地的被告都在自己的车里,通过手机里的ODR平台参与调解。

  调解成功后,对面办公室的法官随即对该案进行了司法确认,一起异地债务纠纷圆满解决。

  这是发生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日常,也是发生在浙江全省73个此类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日常。

  浙江法院把“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拓展到社会治理领域,探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成建制入驻县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一站式解决群众诉求,引导了大量矛盾纠纷在诉讼外解决。

  案件因经济社会发展而增长是必然规律吗?浙江法院的回答是:未必。

  那么,如何打破这一规律,减少诉讼增量呢?浙江法院的回答是: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浙江各级法院从转变理念入手,加快构建“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真正变“法院主抓、单打独斗”为“多动配合,多元共治”,将诉讼服务融入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之中,将“诉讼治理”置予党委政府大治理格局之中,强化诉讼前端、中端和末端等环节的治理,形成“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系统完整的工作闭环,也形成了一批新时代诉源治理的“枫桥经验”——

  永康市是著名的五金之乡,民营经济发达,永康市人民法院年收案数超过2万件,人均结案曾居全省首位,但自2015年起,该院年收案数开始回落,后基本持平。该院龙山人民法庭下辖的龙山、西溪两镇是永康的工业重镇,有81个行政村、1800多家企业,外来人口超过3万,社会情势相当复杂,矛盾纠纷也层出不穷,但法庭的收案数从2013年的806件降至2018年的413件,减少了近一半。龙山法庭的做法被提炼为“龙山经验”,其精髓是24个字——“依靠党委领导、法庭靠前指导、发挥群众力量、分层递进调解”。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推动当地设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并将诉讼服务中心整体入驻,辖区另外14个部门也一并入驻,破解了社会治理碎片化、解纷资源分散化的瓶颈性问题,探索出了一条“党委领导、关口前移、一站解纷”的非诉纠纷解决新路子,被誉为是多元解纷“普陀模式”。今年1月至11月,诉前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656件,法院一审民商事收案2454件,同比下降34.73%,诉源治理成效突出。

  2018年6月,长兴县人民法院启动以“诉调执”一体化机制改革为内容的诉源治理新机制探索实践,整合社会治理多方资源,发挥基层组织、社会力量和人民法院各自职能优势,构建“党政为主、各方参与、共建共享”的诉源治理工作大格局。今年1月至11月,通过诉前委派、诉中委托共向全县基层调解组织、行业组织、调节律师分流案件2760件,占一审民商事收案数的38.72%;调解成功1731件,成功率62.72%,一审民商事案件收案同比下降11.85%。

  ■打击职业放贷:滥诉者,此路不通!

  签署完18份自愿放弃本人债权的结案证明,申请执行人马某如释重负地走出了玉环市人民法院的大门,他放弃的债权,基本上是2015至2017年的民间借贷案件,标的额从1万元出头到11万元不等,总标的额近60万元。

  一般都是被执行人还完了债务感觉一身轻松,但像马某这样,申请执行人放弃债务的现象在浙江法院并不鲜见。

  在浙江法院案件量下降的总体态势中,有一类案件的下降最为明显,那就是一审民商事案件,今年1月至11月,一审民商事收案68.1万件,同比下降10.55%,系10年来首次负增长。而在民商事案件中,下降最明显的又属民间借贷案件,今后1月至11月,全省受理民间借贷案件14.44万件,标的额883.6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9.32%、14.25%。

  这一切,都要从浙江严厉打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刑事犯罪,强化民间借贷协同治理说起。

  “@职业放贷人:你们该交税了!”今年7月8日,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官微上发布了这样一条消息,不仅“指名道姓”,且掷地有声。当天,由浙江高院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共同研究制定的《关于对职业放贷人征收税费的会议纪要》公布,宣布要落实税收征管,从严规制职业放贷人的诉讼行为。

  规制职业放贷人的努力始于玉环法院,2018年2月24日,玉环法院出台了《关于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的若干实施意见》,发出全国首份“职业放贷人名录”,将51名法院“常客”列入该名录。

  浙江全省法院纷纷效仿,建立了“职业放贷人名录”,2018年11月23日,浙江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六部门联合发文,首次明确了“职业放贷人”定义,加强对“职业放贷人”的管理,有效遏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高发势头。

  同时,浙江法院还加大虚假诉讼打击力度,将虚假诉讼行为人纳入“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体系”名单,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有效解决虚假诉讼甄别难、处罚难等问题,并探索建立滥用诉权人员名单制度,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等重点领域的滥诉规制,有效引导当事人合理行使诉权,严格规制滥诉行为,在把好案件关口、减少诉讼增量方面起到了有效的作用。

  ■完善“智慧诉讼”:微法院,时刻在线!

  “没想到,从咨询、调解、立案到手机收到移动微法院发来的立案通知书,全程竟然一小时不到,同时还被告知在当地就能参加庭审。”

  今年9月19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村民陈某因黄岩某卫浴公司拖欠其1.1万余元货款迟迟不肯支付,无奈之下,陈某选择打官司来维权,立完案出门他回头看了一眼,记住了镇综治中心门口那块“院桥镇巡回智慧法庭”的牌子。

  5天后,陈某又来到了巡回智慧法庭,这一次,他是来参与庭审的,通过法官沟通协调,不到20分钟,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成立巡回智慧法庭,是黄岩区人民法院院长徐乐盛的“点子”。黄岩辖区内共有19个乡镇(街道),仅有宁溪人民法庭1家法庭,为了实现法庭工作全覆盖,深化诉源治理,黄岩区法院在各乡镇(街道)创建巡回智慧法庭,巡回智慧法庭一般设在乡镇综合治理中心,由员额法官担任庭长每周五值班,人民调解员常驻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如今,巡回智慧法庭建设在台州全市推开,在不增编、不盖新房的情况下, 105家“巡回智慧法庭”全面亮相,成为了诉源治理的“桥头堡”。

  “巡回智慧法庭”全面体现了“智慧”二字:实现自助立案、自助查阅、在线送达、在线调解、在线审判、在线执行、在线咨询、在线培训等八大功能。在完善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过程中,浙江三级法院大力推进“互联网+审判”改革,努力打造“智慧法院”,运用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平台、移动微法院等手段,为矛盾纠纷在诉讼外高效便利地解决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

  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简称ODR平台)和移动微法院是浙江智慧法院建设两张闪亮的名片。“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集咨询、评估、调解、仲裁、诉讼五大服务功能于一体,目前同步上线电脑端和手机端App、微信小程序。在杭州,杭州法院利用互联网发达的优势,利用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实现一网解纷。今年1月至11月,杭州法院运用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引调案件共计27246件,成功率达59%。

  移动微法院则发轫于宁波余姚, “移动微法院”,是一款可以让公众“打开微信打官司”的小程序。原、被告均不用到庭审现场,通过移动微法院远程参与庭审。2018年9月10日,浙江高院向全省法院推广移动微法院。

  在推动诉源治理的过程中,ODR平台和移动微法院就像两张强有力的“翅膀”,通过移动互联、优化环节、流程再造,有力推动解纷资源重塑, 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 使越来越多的纠纷在诉讼外得到解决,成为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实践。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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