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应对疫情 引导群众诉讼

新疆高院部署疫情期间审执工作

2020-02-12 08:59:4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书林 刘运琦
 

  面对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安排疫情防控值班,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严防疫情扩散蔓延。要求全区法院合理安排审判执行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依法维护社会稳定。

  2月2日,新疆高院制定出台十项措施,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党委相关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硬仗。

  新疆高院要求全区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依法严惩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各类犯罪,严厉惩处利用疫情危害公共安全和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严厉惩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严厉惩处造谣传谣、暴力伤医等犯罪活动。

  新疆高院通过“新疆法院网”发出通告,建议当事人在战“疫”期间通过法院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一体机”或“新疆法院诉讼服务网”“新疆移动微法院”完成自助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办理诉讼事务,避免面对面交流带来的不便。建议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申请调解方式,在家立案调解、尽快化解纠纷。通告以图文引导形式,帮助当事人了解网上诉讼的操作方法,引导当事人充分运用移动微法院等平台参与诉讼。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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