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剂“司法良方”战疫情

——江苏泰州法院司法便民利民工作纪实
2020-02-18 09:33:0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于波 张海陵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探索在线审执模式,升级服务方式,用三剂“司法良方”实现让当事人省心、让企业放心、让群众安心。

  “稳定剂”——确保审执抗疫两不误

  “现在特殊时期,连门都出不了,兴化市人民法院用手机微信视频的方式开庭,方便我们参与到庭审当中。”2月3日下午,在兴化法院安丰人民法庭一号法庭内,由审判长杨凯组成的合议庭与原告代理人利用远程视频连线,“隔空”开庭审理了疫情防控期间泰州法院第一案。

  疫情防控期间,这样的方式正成为泰州法院网上办公办案的常态。为做到防疫与审判执行两不误,泰州法院利用智慧法院科技手段,积极推进在线立案、在线庭审、在线调解等线上诉讼活动。对于能够通过短信、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办理的相关事项,不约见或者接触案件当事人,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网络平台开展诉讼活动。畅通涉诉信访路径,采取网上、电话接访等形式有效化解。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涉疫情纠纷诉前调解专门组织,有效做好诉源治理工作。

  据统计,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法院共在网上立案104件,远程开庭调解案件93件,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扩散风险,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满足特殊时期群众的司法需求。

  “强心针”——注入实体经济新动力

  “在一起执行案件中,我们发现被执行人是一家主营医疗卫生用品的企业,当前形势对医疗器械、医疗用品的需求量很大,考虑到这个因素,我们迅速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顺利达成和解。”据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胡欣荣介绍,账户解封后,被执行人立即投入生产,陆续收到全省各地1000多家医疗机构、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的订单,目前已经连续产出消毒产品200吨。

  为保障疫情防控、企业发展两不误,泰州法院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对涉疫情纠纷快立、快审、快执,对因疫情防控引发的涉企诉讼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律当天立案、当天受理、当天移送;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等因疫情防控不能正常行使民事请求权的,依法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确因疫情及疫情防控措施耽误举证、上诉、申请执行等民事诉讼期限的,依法适用期间顺延的规定。

  据统计,从今年1月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审理涉企业、金融、合同类案件4566件,调解511件,涉案金额达51.43亿元。

  “正气水”——体现社会法治正能量

  2月13日,泰州首起防疫期间妨害公务案在姜堰区人民法院敲响法槌。泰州市公安局民警在姜堰区淤溪镇南卡口执勤任务时,依法对陈某和严某进行防疫检查,陈某和严某拒绝配合并辱骂殴打民警,二人以妨害公务罪被提起公诉。最终,经过网上连线庭审,陈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严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

  “我们就是要通过雷霆手段,打击妨害公务、逾越法律红线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据泰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纪阿林介绍,疫情防控以来,泰州法院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借机造谣生事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及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配合,严厉打击“职业放贷人”趁机实施高利贷、“套路贷”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行为,为企业恢复生产经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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