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二被告人虚假出售口罩被判刑
2020-03-18 08:49:3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镇 熊裴彦
 

  3月16日下午,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以远程视频方式依法公开审理一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并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据了解,这是福州市首例涉疫情口罩诈骗案,也是截至目前福建宣判的涉疫情诈骗案中刑期最高的。

  法院经审理查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经陈某提议,陈某与李某合谋在没有任何实际货源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售卖口罩的虚假信息,吸引被害人添加两人事先准备好的微信,之后在微信上编造“与厂家合作,有大量口罩出售”的谎言,并向被害人发送在网络上搜索到的口罩照片、视频等骗取信任,要求被害人将购买口罩的钱款汇至其两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内。两被告人先后作案三起,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50.3万元。其中既遂两起,合计46.7万元;未遂一起,计3.6万元。骗得钱款被两被告人用于偿还债务和赌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李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网络平台上编造出售防疫物资的虚假信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从重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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