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院要求“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
2020-03-22 08:35:4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严方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部署今年3月下旬至12月在全区法院开展“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活动,以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为抓手,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低成本、高效率地化解纠纷,力争通过司法审判执行尽可能一次性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据了解,开展“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活动,旨在解决广西法院立审执工作中存在的立案环节审查引导力度不足、审判环节释明不到位、单纯追求迅速结案、案件裁判尺度不一致等突出问题,尽可能实现快捷、高效、低成本地一次性解决纠纷;进一步提升一审服判息诉率、案件调解率、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案件结收比,降低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率、申诉率、长期未结案件等主要质效指标,公正、高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全区法院司法公信力。

  据介绍,此次活动将着力采取以下措施:完善诉讼服务,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度,依法保护当事人诉权;强化调解工作,实现矛盾纠纷解决和案结事了;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提升审判质效;正确处理分案与调案的关系,完善随机分案机制;加强诉讼释明,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规范裁判行为,尽可能减少衍生案件发生;推进民事案件小额诉讼工作,加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力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提升司法为民效果;完善类案同判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强化审限管理,缩短办案周期;深入推进联合惩戒,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提升信息技术支撑力度;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法官司法能力等。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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