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宣判一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

2020-04-07 09:47:3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果 何艳
 

  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一女子肖某娟利用防疫期间口罩供应紧张的情况,谎称自己有口罩现货出售,骗取3.1万元口罩款后,就拉黑名单玩起了消失。近日,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依法判处被告人肖某娟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扣押在案的手机一台,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初,肖某娟在微信中看到被害人陈某云发布求购口罩的消息后,与男朋友蒋某(另案处理)共谋,谎称自己能提供口罩货源,并能在付款后第二天发货,然后将他人运输口罩的照片发给陈某云。2月10日,陈某云以3.1元的单价向被告人肖某娟订购1万个口罩,并将3.1万元货款打至蒋某的银行账户内。收到货款后,被告人肖某娟与蒋某决定将货款私分,蒋某将被害人陈某云从肖某娟的微信好友中拉黑。

  3月18日,肖某娟被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刑事拘留,同日被执行逮捕。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娟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肖某娟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实施诈骗,依法应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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