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栗:拖欠房贷拒履行 查封房产才知悔
2020-05-12 15:05:14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易青
 

  夫妻俩拖欠房贷,房屋被查封,害怕被司法拍卖,这才悔过急忙履行还款义务。近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1年9月,荣某夫妻向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位于上栗县城商品房一套,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为此,荣某夫妻向某银行申请办理房屋按揭贷款,贷款19.7万元,借款期限15年。荣某夫妻向银行出具了书面同意抵押承诺书,同意将上述房产抵押给某银行,之后,某银行依约发放19.7万元贷款。自2018年7月开始,荣某夫妻未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根据合同约定某银行有权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截止2019年4月,荣某夫妻尚欠某银行本息共计12.8万元,某银行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荣某夫妻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执行法律文书,责令其尽快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但荣某夫妻收到上述材料后并未及时申报个人财产状况,经调查除其名下房产外并未发现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只好将其名下房产予以查封。当荣某夫妻收到查封裁定书后,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害怕法院会对房屋启动评估拍卖程序,连忙向法官表示会尽快筹钱履行案件。

  几日后,荣某夫妻通过向亲戚朋友借款及自身的现金存款,主动履行了案件,案件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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