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毒驾!司机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

2020-07-21 14:27:20
 

  中国法院网讯(肖起红)大家都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其实,还有一个比酒驾更危险的驾驶行为——毒驾。有位小伙,吸毒、喝酒后又大摇大摆地开着车上了路。近日,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被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20年6月25日上午,李飞(化名)耐不住毒瘾,吸食了少量吗啡。次日中午,李飞与朋友聚餐时,又全然不顾自己随后需要开车,畅饮了几杯酒。酒足饭饱后,他开着车走了。没想到,刚驾车行至樊城区牛首检查站附近时,李飞就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

  经鉴定,李飞的血液中检测出乙醇,含量为87.80mg/100ml。由于李飞有吸毒史,公安民警对其做了相关检测,其吗啡筛选试剂检测呈阳性。

  同年7月1日,李飞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7月3日,检察院向樊城区法院提起公诉。因被告人李飞羁押在南漳县看守所,属于异地羁押状态,无法正常提讯,承办法官阮桥于7月6日下午驱车赶到南漳县公安局,通过远程视频连接方式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

  庭审中,被告人李飞表示认罪,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无异议,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随后,阮桥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李飞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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