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改委联合印发意见

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体制提供更高水平司法保障

2020-07-22 23:20:43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乔文心
 

  7月2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贯彻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贺小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改司副司长王任飞、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郑学林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发布会。

  贺小荣介绍,2020年5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治保民生、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功能,营造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加快完善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起草了《贯彻意见》。《贯彻意见》以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市场主体、产权保护、公平交易、市场秩序、民生保障、服务开放、高效解纷等七个方面,提出了三十一条贯彻意见。

  据了解,在完善市场主体司法保护机制方面,《贯彻意见》要求,要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保障不同市场主体平等获取生产要素,废除按照所有制类型区分市场主体和对民营企业不平等保护的司法裁判规则。《贯彻意见》还就推动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市场主体救治退出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司法保障意见。在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方面,《贯彻意见》从产权制度保护、惩治侵权行为、服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公正审理土地征收征用案件、加强自然资源产权保护、服务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为保障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建立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贯彻意见》从尊重契约、促进金融为实体服务、拓展担保合同范围、规范互联网交易、促进劳动力要素优化配置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

  在加强维护社会诚信与市场秩序方面,《贯彻意见》从依法支持和服务“放管服”改革,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审判工作,规范金融市场投融资秩序,加强“逃废债”清理惩戒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例如,对以金融创新为名掩盖金融风险、规避金融监管、进行制度套利的违规行为,《贯彻意见》强调应以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认定合同效力和权利义务。同时要研究制定针对网络借贷、资管计划、场外配资、资产证券化、股权众筹等金融现象的司法应对举措。

  《贯彻意见》还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围绕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健全涉外司法保障机制、建设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例如加大对“互联网+”领域涉及的产品质量、旅游消费、教育培训、通讯服务等消费纠纷案件的审判力度;加强对网约工、快递员等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的司法保障;加强数据权利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引导房产交易回归居住属性,防范炒地炒房投机行为;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司法协助;积极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5G等现代科技在司法领域的深度运用等。

  王任飞表示,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出台的《贯彻意见》,是对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的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化,体现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实际行动,也为各有关方面贯彻落实文件作出了重要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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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记者问

  《意见》全文


 

 

 

 
责任编辑:孙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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