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助力“六稳六保” 为企业排忧解难
2020-08-30 11:10:33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彭胤歆
 

  在后疫情防控新形势下,法院执行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六稳”、“六保”任务,最大的考验就是既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又最大限度地助力被执行企业复工复产。近日,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一案件中,就很好地找到了平衡点。

  某企业因为业务发展需要,将其厂房、土地抵押给某甲银行贷款240余万元,因无法按期归还该笔贷款,被某甲银行起诉并败诉。进入执行程序后,某乙银行依据另案生效判决首先查封了该企业上述房产、土地,并拟启动评估、拍卖上述房产、土地。疫情发生后,该企业仍在勉强维持生产,资金周转非常困难,还要支付工人工资。该企业负责人多次向两家银行反映希望能投通过转贷的方式,让企业得以继续维持生产经营,慢慢偿还拖欠两家银行的贷款。为此,新余中院及时找到两家银行做工作,从“六稳”、“六保”的高度,从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从该企业工业厂房、土地处置变现难的现实状况等角度分析,并联合市金融办一起做工作,最终达成共识。某乙银行同意解除查封,由某甲银行与该企业对抵押的土地、厂房进行转贷,转贷手续完成后再由某乙银行继续首先查封,该企业将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利润优先用于偿还两银行贷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采取多形式的“放水养鱼”的灵活方式巧执行,一方面既能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另一方面也能盘活企业,给企业更多的生产、发展空间,也是践行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落实中央“六稳六保”要求的具体表现。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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