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企业从负债4.75亿到“无债一身轻”
杭州下城法院善意执行助外贸公司走出困境
2020-09-05 09:09: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夏梦秋
 

日前,浙江省迪达进出口有限公司给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送了一块牌匾,盛赞法院“善意执行,司法为民”。迪达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9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全部执行到位,实现了从负债4.75亿元到“无债一身轻”。
  迪达公司是一家省属外贸企业,因经营过程中资金链断裂,与多家银行产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分布在杭州5家法院,经审理后于2018年相继进入执行程序。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牵头组织下,案件执行法院、各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共同参加协调会,就案件执行进行沟通协商。同年12月,杭州中院指定下城区法院对9起涉迪达公司系列案件进行集中执行。此时的迪达公司负债4.75亿元,部分银行申请该公司破产。
  公司有无“存活”希望?巨额债务如何偿还?带着这些棘手问题,下城区法院踏上了困难重重的执行路。
  经过与各方当事人多次沟通,下城区法院了解到,主观上迪达公司具有较强的和解及履行意愿,客观上该公司作为原告与案外人存在4.45亿元的债权债务纠纷,经过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胜诉后尚在二审中,最终受偿可能性较大。
  “若直接进行破产清算,以迪达公司当时的经营状况,不仅企业存活无望,各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也很难得到保障。”承办人说。按照“维护企业存续、保护企业活力、彻底化解纠纷”的思路,下城区法院认为迪达公司尚具备“起死回生”条件,进而选择了“促成和解”的处理方案,以时间换生机。
  下城区法院以银行为突破口,通过充分沟通、分析利弊,最终于2018年12月底推动各家银行与迪达公司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在协议的拟定过程中,努力平衡了各方权益:一方面,根据债权数额明确各家银行的受偿比例,限定履行完毕的最后期限,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使得各家银行就债权分配达成共识;另一方面,根据迪达公司的实际承受能力,确定了分期付款方案,并约定执行款以先偿付债权本金后支付利息为序,有效防止企业债务进一步扩大,缓解迪达公司的资金压力。
  为确保和解协议顺利履行,承办人持续跟进迪达公司与案外人的案件进展,同时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征得银行同意的情况下,下城区法院对迪达公司的财产采用“活封”“活扣”,确保迪达公司能够正常经营,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
  最终,迪达公司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如期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各家银行的债权利益得到了有效保障。目前,迪达公司也逐渐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该执行系列案件以各方“共赢”画下圆满句号。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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