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力求机制创新,“腾退难”破解有道

2020-09-30 09:34:4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安海涛 张勇 林凡
 

集美法院执行局前往某公司开展集中腾退执行行动。林凡 摄    

近年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在全力破解执行难的道路上,面对执行腾退这一“老大难”,用好执行腾退五级响应机制、多部门执行联动机制,创新“公证辅助腾退”“和解分期腾退”机制,以强化联动、创新机制、善意执行破解“腾退难”。
  据悉,截至2020年8月31日,集美法院累计腾退建筑12.6万平方米,其中涉国有资产部分1.7万平方米;累计腾退土地40多万平方米,其中涉及国有资产部分4.5万平方米,涉集体所有部分9000平方米,取得了良好的战绩。

■1+N联动 15部门合力化解十余年积案

“这是一起历经十余年的执行积案、信访难案,案件能够顺利执行完毕,离不开多个部门的通力合作。”集美法院执行局二科科长刘洋向记者介绍了一起前不久刚刚顺利执结的案件。
  2007年,集美法院一审审理认为林某无正当理由非法拆除他人房屋,并在他人宅基地建造房屋,判决林某拆除违法建筑,并将宅基地归还孙某。该判决生效后林某迟迟不履行,2009年2月孙某向集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时我们多次向林某送达执行通知、张贴腾退公告,林某一家抵触情绪极大,不仅拒收,还向执行人员投掷石块。”该案原承办法官丁耀霜回忆道。
  集美法院向区综治办、街道等通报了案件情况,并联合组织协调,但问题未能实际解决。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林某还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访,同时申请执行人孙某也因案件迟迟无法推进,多次到人大、效能办等单位上访投诉。
  2012年,林某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后,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林某及其家属多次以自残相威胁。
  2017年3月,集美法院以林某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在林某服刑期间,集美法院多次前往案涉宅基地执行,但家属仍不配合。考虑到林某将于2019年6月刑满释放,集美法院决定请求区委政法委协调其他部门联动执行。
  但是,案件执行还面临着多个难题,案涉非法建筑周边道路狭窄导致无法使用大型机械,腾空拆除后建筑废料运输需要大量时间,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林某家属抗拒执行的行为……?为此,集美法院根据实际问题制定了执行行动预案,并上报请求区委政法委协同执行。2019年4月,经集美区委政法委协调,集美法院联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分局等部门对执行现场进行勘察。
  2019年5月,在区检察院、信访局现场监督下,区公证处现场公证,全区15个部门共200余人腾空并拆除了案涉非法建筑,历时两天两夜,在清点登记物品及清理运输建筑废料后,将案涉宅基地现场交给了申请执行人。
  据记者了解,执行行动前后,集美法院安排专人接待被执行人家属,耐心释明法律,并满足其合法合理要求,执行现场未发生信访维稳等突发事件。一起历史积案终于画上了句号。

■创新突围 因案制宜腾退8000多平方米国有资产

2019年11月,集美法院收到了厦门某资产管理公司的执行申请,要求厦门某纺织公司腾退并归还案涉地块。
  这起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受理后,集美法院经过现场勘察,了解到案涉地块属国有资产,土地面积13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7万多平方米,且部分厂区已经转租配套企业使用,案情复杂,短时间内难以腾退土地。
  集美法院多次组织双方协调处理腾退事宜,但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迟迟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2020年初,正值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不适宜进行大规模集中执行,经申请执行人同意,集美法院对该案决定暂缓执行。在此期间,集美法院一方面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另一方面协调双方就腾退提出切实可行的计划。
  2020年6月,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集美法院启动了执行腾退应急响应机制,制订五级应急方案,提请区委政法委协调多个部门采取统一行动。6月9日,集美法院联合十余个区直部门,到案涉土地现场向该纺织公司及50多家租户送达腾退通知及张贴腾退公告,当天纺织公司向申请执行人移交了4000多平方米市属重点项目国有用地,并承诺尽快制定腾退计划。
  “这个纺织公司经过国企改制,涉及的员工年龄较大且人数较多,安置困难,同时转租情况复杂,强行腾退可能会引起数十家企业停产、上千名工人失业等社会问题。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六稳’‘六保’精神,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我们提出了分期分批腾退的方案。”集美法院副院长柯俊龙告诉记者。
  2020年7月,集美法院组织双方就分期分批腾退方案进行协商。为督促纺织公司按期履行,方案中设置了违约金条款,并告知股东拒不执行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双方就分期和解履行达成一致。
  以分期分批履行的方式进行腾退,有效防止双方矛盾激化,也避免了社会问题扩大化。同样面对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矛盾尖锐的问题,集美法院在辖区某国有疗养中心与某酒店管理公司、某商务公司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中,采用了执行公证的方式。
  此前,因上述别墅出现渗水、虫蛀等情况影响被执行人经营,申请执行人拒绝了被执行人的修复请求,因此被执行人制造舆论表达对申请执行人的不满。
  承办法官多次向被执行人告知法律风险,缓解被执行人的激动情绪。最终,被执行人表示同意移交案涉房屋,但是需要保留上述别墅渗水、虫蛀等情况的证据。
  集美法院从双方当事人的实际需求出发,提出公证执行的方案,由公证机关对别墅的现状进行逐栋公证并制作公证书后,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返还别墅,双方当事人表示同意。
  6月16日,在执行现场,被执行人召集其员工欲通过唱歌、拉横幅、喊口号等方式表达维权诉求。“你们可以依法维权,但法院已向你方送达了执行通知,今天现场也会进行公证,维权不得妨碍执行。”集美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庆东立即向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释明法律,最终在公证人员现场公证下,集美法院依次对7幢别墅进行腾退、清理,并向申请执行人办理了移交手续,回收国有资产4052.74平方米。

■善意执行 逐户约谈促128户商家主动履行

2017年1月,某运输公司与案外人未经规划部门许可在案涉地块上自行新增搭盖建筑,并对外转租给116家商户。该地块所有人某投资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该地块并将拆除相应建筑。该案判决生效后,运输公司及案外人拒不履行判决,投资公司便向集美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经过多次现场勘查,执行干警郑好了解到116家租户均已对承租店铺进行装修并缴纳押金及部分租金,案涉地块违章搭盖安全隐患极大,且涉案商户抵抗情绪强烈,强制拆除可能引发社会负面舆论。
  张庆东决定通过与116家商户逐个约谈的方式,促成被执行人与116家商户达成和解。最终,被执行人与案外人表示愿意支付400余万元,作为承租商户的损失赔偿。2019年1月,116家商户全部腾空完毕,被执行人运输公司及案外人拆除涉诉地块全部建筑物并移交给投资公司。
  “腾退执行的最好结果,是被执行人能够主动腾退,避免因为强制腾退、拆除发生短兵相接,也节约了人力、物力。因此,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耐心释法、有效沟通尤为重要。”集美法院院长刘辉煌告诉记者。
  同样地,集美法院执行局一科科长李乐用他的执行案例,讲述了如何巧用“不战而屈人之兵”顺利腾退。
  王小宝(化名)等人长期占用村集体5000多平方米土地违规搭盖房屋作为店面出租,集美法院判决王小宝等人拆除店面并返还所占土地。判决生效后,因为王小宝等人拒不履行,申请执行人某居委会向集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案涉店面地理位置优越,人流量大,店面租金可观,被执行人接到执行通知后产生抵触情绪。李乐通过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实际案例,向他们告知了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经过耐心劝导,王小宝等人逐渐放弃了继续占用集体土地的企图,表示会限期履行。
  但李乐面临着另一个难题,案涉店面有12家租户需要腾退。在张贴腾退公告后,租户们“炸开了锅”,将带队的张庆东围了起来,争抢着表达不满与委屈。
  “我十分理解你们的心情,这次腾退肯定会给你们的生意和生活带来影响。但是你们租的店面是房东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建造的违章建筑,法院已经判决房东拆除这些店面,你们有义务协助腾退。你们的损失,可以依法起诉房东要求赔偿。”经过张庆东耐心地释法析理,租户们理解了法院强制执行的意义,认识到了协助履行义务的重要性。
  2020年8月,经过李乐每天电话督促,租户们全部按期搬离,王小宝等人均自行拆除了店面并返还案涉土地。通过“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方式,集美法院顺利执结了这起涉集体土地的腾退案件,有力保护了集体资产。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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